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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遴选政策理论】云南省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华图教育 2021-01-08 12:36

一、【资料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发行了《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二、【解读分析】

《任务清单》包含以下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监督医疗保障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的建设和基金监督工作同步推进。要切实履行基金监管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和完善由政府领导为召集人的地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地区统筹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二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和完善综合监督体系。要建立和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包括监督检查、智能监控、举报奖励、信用管理、社会监督等。设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明确各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促进部门间数据共享、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三、加强监管手段的创新,提高基金监督的能力。探讨第三方机构参与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的问题。强化医疗信息系统,建立云南省统一的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化管理平台。积极推行医疗保险电子凭证,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完善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着力构建基于信用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医疗机构监管的专业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四、强化执法保障,依法追究诈骗骗保行为的责任。加强医疗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疗卫生行政执法的专业化水平和执法能力,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对医疗卫生基金实行必要的人、财、物管理。要建立协定管理、行政监管与司法监督的有效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欺骗性保险欺诈行为。五、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各地、市人民政府要加大打击欺骗性保险欺诈的力度,确保在统筹区域内杜绝区域性、系统性欺骗性保险欺诈的大案要案。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工作考核和定期约谈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按程序严肃问责。六、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市和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共同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并结合实际创新监管手段,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和模式。加大舆论引导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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