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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遴选政策理论】云南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8条措施

华图教育 2021-01-08 12:37

一、【资料背景】

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于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特别是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企业所面临的堵点痛点,加快构建“不求人、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提出如下措施。

二、【解读分析】

具体措施包括:第一,进一步提升投资建设的便利化程度。一是着力优化投资项目前期审批程序。要全面推行项目前期“一件事一次办好”改革,加强部门协作,加强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的衔接,推动在有条件的州、市实施投资项目前期审批事项“一事一批,一批到位”。二是着力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加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明确各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类型,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统一发布差别化许可条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投资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以及社会投资的小规模、低风险的新建、改扩建项目,企业在取得用地、符合开工条件后,可在满足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政府直接发放相关许可证,项目即可开工。三是着力推进“多规合一”。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纳入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第二,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的审批程序和条件。一是坚决清除市场准入的隐性壁垒。国家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二是不断扩大医疗卫生供给;要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对在养老机构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设立的只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实行备案制管理,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高诊所医疗服务质量。三是健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切实做好国家下放的建筑钢筋、水泥等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承接和实施工作。四是优化汽车生产、流通等管理环节的措施。积极推进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维修、保险、报废等信息共享与应用,推进机动车网上交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机动车流通透明度。认真执行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优先在有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企业设立登记服务站,进一步简化二手车经销企业购置车登记手续。五是加快推进“一照多址”改革。推进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一照多址”试点,简化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手续,方便市场主体登记。六是进一步降低小型微型企业的经营成本。禁止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正当手段收取高额服务费。为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在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的前提下,适当降低了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频率。七是规范涉企保证金管理。国家和云南省将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到2020年底前,完成已取消保证金、逾期不退还保证金或超退还保证金的清理退还工作。

第三,进一步优化外商直接投资环境。一是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认真贯彻国家改革部署,大力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通关模式,建立关区属地与口岸海关联系协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货物,由企业提前申报,海关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地点后,立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二是扩大了国际贸易的“单一窗口”功能;到2020年底,主要申报业务的应用率达到100%,全面提高"一窗受理"率。三是支持外贸企业开展业务。云南省将在2020年底前出台支持出口商品转内销的实施方案,加大对出口商品转内销的支持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第四,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一是优化部分行业的发展环境。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外,其他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一律取消,将有关考试培训内容纳入相应等级的机动车驾驶证培训,驾驶人凭培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二是积极开展“同工同酬”和灵活就业。加速推进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做好农民工实名制工作,按照企业行业、用工岗位、从业人员专业进行分类匹配,引导省内企业开展“共享用工”活动,着力解决就业难问题。三是完善失业保险的运行机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统一云南省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简化申请失业保险转移手续,严格执行省内失业保险转移按迁入地标准发放的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四是优化对新型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对主要行政执法领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轻微违法行为,研究制定《关于对主要行政执法领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轻微违法行为的免罚规定》。五是大力发展网络诊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网络诊疗和远程医疗服务,在保证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鼓励达到标准的医院申请设立网络医院。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六是加强新业态应用场景推广。加速布局5G网络、数据中心、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基础设施,拓展农业、工业、交通、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场景。

第五,进一步提高对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一是促进了企业开办的便利化。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受理”服务平台,在网上设立“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企业注册、公章刻制、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员工参保、住房公积金开户等线上、线下“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的“一件事一次办”和“跨省通”。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好”改革,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和各省(区、市)的衔接,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资格证书核验、学历公证、驾驶证公证等58个事项的跨省通办,到2021年底,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保险、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74个事项的跨省通办。三是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健全电子税务局的功能,深入开展“非接触”纳税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办税。扩大“一机一税”应用范围,推广应用区块链电子票据技术。第四,优化动产抵押融资服务。推进动产担保统一登记,整合各类动产、权利担保登记制度,鼓励引导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动产担保和权利担保,如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船舶、知识产权等。

第六,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政策评估体系。起草或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充分利用报纸、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两微一端"、"一张网"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公开征求意见,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相关程序。二是加强政企之间的常态联系。在企业与行业协会商会之间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建立规范有序的政企沟通机制。切实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家参与制定涉企政策的机制,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对政策的意见。三是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强化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将公共信用信息全部归集到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中。促进信用报告的事前承诺和应用。四是加快政务热线整合步伐。强化“云南省12345政务热线”,统一受理企业和群众的诉求,切实做好转办、督办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五是抓好惠企政策落实。加速建立云南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实行统一入口,一键申报,一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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