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公平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要健全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收体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公共财政制度的迫切需要”。十九大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明确、财力协调、地区平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构建全面规范透明,规范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体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健全科学规范、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财政部发布了《关于编制2021-2023年中央部门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加强零基预算理念的应用,打破支出基数概念的僵化格局,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党的十八大以来,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分解方案,要求“在财政体制改革中,要解决“没钱花”与“钱花不出去”并存的问题,要学习借鉴一些省的“零基预算”办法,完善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这一情况,省财政厅在总结以往经验,借鉴其他省市的好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这是甘肃省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标“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等重大部署要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现代财税体制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实施零基预算对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可持续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解读分析】
《方案》在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方面有相关要求。基础支出预算是一个部门(单位)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目的是保证其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以及正常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所需的基本支出。对基本支出项目实行分类分档,定额定员管理。基础支出预算的各类档定额标准,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部门(单位)分类、职责任务和实际支出情况,以人或实物资产为计算对象。各部(局)根据批准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工资津补贴等情况,如实填写本部门(单位)基本情况表。省级财政根据确定的类档定额标准和核定的人员编制,测算确定各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或专项资金拨款数。
《方案》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方面有相关要求。关于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首先要实行项目库管理。按“统一规划,合理排序,择优安置,滚动管理”的原则,项目库中分别建立了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第一类项目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各部门(单位)的职能边界和职责范围。第二类项目反映部门(单位)的具体活动事项,与第一类项目对应,具有充分的立项依据,具体的支出内容,明确合理的绩效目标。各部门(单位)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和成熟度,确定优劣等级,按“重要”“较重要”“一般”的次序进行预算安排,坚持把多少钱办多少事,突出“保重点,压一般”。第二,细化项目的入库信息;入库项目要有明确的依据、支出方向和实施周期,严格审核论证,确定优先等级。与此同时,加大对性质相同、用途相似、管理分散的省级专项资金的优化整合。严控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资金,属市县事权的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竞争领域的专项逐个筛选,凡属“小、散、乱”和效益不明显的,不列入项目库。第三,统筹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各部门(单位)结合项目绩效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从项目库中选择当年预算项目,按程序编制预算。省级财政统筹安排本年度可用财力,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偿债资金,综合平衡后确定其他项目资金的支出总额。取消所有项目支出基数,上年预算中经常性、持续性项目的预算安排不作为当年预算安排的依据,仅作为当年预算的参考,对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