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备考> 备考详情

【青海遴选政策理论】青海省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20条措施

华图教育 2021-01-03 13:39

一、【资料背景】

近几年来,利用外资在青海省取得了显著成效,第三产业的比重逐步提高,期货经纪、广告、融资租赁等领域实现了零的突破,一些发展较好的外资企业开始探索股份制改革。但是,青海省利用外资起步晚,规模小,领域少,层次低,主要矛盾依然突出。科技创新不足,不能满足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外资投资领域普遍狭窄,对青海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不大。不同类型的园区缺乏吸引外资的能力,缺乏对政策体系的支持,难以支撑外资多元化发展的需求。

二、【解读分析】

“二十条措施”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关于金融开放、科技创新、用地审批和投资保护的政策措施。第一,扩大对外开放。在准入前,严格执行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一表”管理模式。第二,加大促进投资力度。我们将加大财税、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支持外资进入青海特色优势产业。第三,促进投资便利化。加快外商投资项目的规划用地审批、资金使用成本核算、来青工作便利化等制度改革。第四,加强对外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全面贯彻《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配套法律法规,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参与青海省标准化工作和政府采购。

"措施"的特征。"稳定外资"是"六稳"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外商长期投资信心的基本保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外资协调机制,关系到青海省未来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大局。就全国情况来看,外资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进出口、产业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也是再投资的重要来源。第一,结合青海省利用外资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青海省适合于在此基础上开展利用外资工作的20条措施,并对这些措施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我们将积极将外资引向青海省循环经济、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新基建、能源、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拓宽吸引外资的渠道,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第二,发挥园区吸引外资的平台作用。提高青海省各类园区吸引外资的能力,发挥西宁综保区等加工制造业保税区的集聚效应,实施适合青海特点的灵活激励政策。把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为青海打造品牌和特色招商平台。第三,注重投资便利化质量的提升。加强“引资、引智、引技”工作,简化来青人员的登记手续,推进外资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等制度改革,促进外商投资准入便利化。

更多推荐

保障公共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底色_遴选笔试备考

2023-06-02 21:19

让民众生活“更上一层楼”_遴选笔试备考

2023-06-01 21:17

【青海遴选政策理论】青海省矿泉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2021-04-24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