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各类生产企业开展复工复产,保持产业链整体稳定”的重要指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做好“六稳”工作的部署要求,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减轻疫情对新疆自治区中微型企业的影响,有序推进中微型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中微型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发展,促进新疆自治区经济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解读分析】
作为新疆自治区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中小微企业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促进创新、改善民生、促进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其自身的结构特点,存在着经营稳定性不高,资金短缺,融资困难,尤其是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面对这种突如其来的疫情,中小微企业在组织复工复产时,必然会遇到一系列困难和问题,此时出台《措施》正是雪中送炭,为企业扛过“春寒”,继续健康发展增添了动力。
经济社会是一个动态的循环系统,处于其中,对时机的把握极其重要,眼下复工复产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正是变压力为动力,化危为机的关键时刻,在这紧要关头,有利的政策有力地助推一把,难关就过了,危机就找活路。再来看看十六条,简明扼要地说,就是涉及财政金融支持、减租减税、延保社保支持、服务保障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从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入手,充分考虑到了企业所面临的困难,力度大,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如通过“点对点”包车,“一站式”直达或联程运输等方式,有序组织企业人员陆续返岗,将疫情防控措施细化到具体环节,解决了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一大难题;对没有能力足额缴纳生产经营所需电力、水、气等生产经营费用的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基本生产要素保障。
《意见》还明确了优化中小微企业政策服务的具体措施,规定了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加快投资项目审批、简化政府采购程序、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扶持等具体措施,这些“加快”“简化”“加强”旨在确保政策尽快落地并与企业对接,这正是政府忧心忡忡、忧心忡忡、忧心忡忡的具体体现。在政策的保护下,千千万万中小企业将继续健康发展,为新疆自治区的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