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开搞活企业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精神,结合宁夏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二、【解读分析】
该意见的主要内容有:第一,实现企业开办全过程网上办理一是促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到2020年底,宁夏区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基本建成,实现企业开办全过程网上办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对石嘴山市进行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整合企业开办服务资源,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协作。二是深化在线和线下的融合服务。集成注册单,实现“网上一界面,线下一窗口一表格”,推行企业注册、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税控设备安装、员工参保、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网上“网上一表格”办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现办齐资料的线下“一窗受理”,或通过邮寄、自助打印等方式实现不见面办理。三是优化“一网多用”的服务能力。通过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的对接,完善"一网通办"平台的功能设计,建立市场主体电子证照库,为市场主体提供用户注册、实名验证、身份识别、单点登录等服务,解决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重复注册、重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及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等问题,实现市场主体在"一网通办"平台上的"一次认证、全网通办、证照共享"。四是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签章的应用。推动电子营业执照与税务、社会保障、统计、公积金、银行等部门和机构对接应用,企业可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透过「我的宁夏」政务APP、云闪付、微信、支付宝等应用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并进行广泛互认。实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第二,注册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五是加强对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制度的改革。以支持吴忠市开展住所(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模式试点,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登记等便利化措施。六是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通过开发新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加强字库实时维护,提高了字词识别、分析能力,促进了字词使用的规范化。通过对商标等商业标识数据的及时更新,实现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注册信息系统的互联共享,丰富企业的提示内容。实施“企业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人工干预的“近似名称”。
第三,深化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审批的改革。七是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做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放的五项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流程设计,政务服务体系调整,审查人员培训和储备。八是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加强认证机构活动的管理,提高实施机构的认证检测能力,提高实施机构的一站式服务能力,降低认证成本,提高认证效率。防爆炸电器、燃气器具、大容量冰箱等强制性认证的费用由财政承担。九是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可制度改革。在疫情控制期间进行远程复查等应急措施的长效。实施双随机抽查,不断规范远程评审活动;到2021年,全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十是加速培育一批企业标准“领头羊”。坚持实施企业标准“领头羊”制度,在消费品、装备制造、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标准。
第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十一是加强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依托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宁夏),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信息归集机制,整合形成较为完善的企业信用记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信用中国-宁夏”网站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依法向社会公开。十二是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的功能设计,实施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推动更多部门实现"一表填报、一次录入"。要充分发挥信用承诺制度的作用,完善信用补偿、强制退出等制度机制,有效降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十三是推进智慧监管建设。综合构建宁夏区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不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推动联合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现“一门受理、多项检查”。监督企业履行法定的缺陷召回义务,消除安全隐患;十四是规范平台经济的监管行为。本着谨慎包容、鼓励创新的原则,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行业自律和企业自治功能,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规范网络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