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从2015年开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出台了包括《山西省电力市场建设试点方案》(晋政办发〔2014〕94号)在内的一系列文件,初步形成了山西电力市场改革的框架体系。加快从市场体系、交易机构、交易机制、竞争规模等方面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使市场在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中逐步发挥决定性作用。从市场体系上看,通过建立批发、零售市场,引进售电公司参与市场竞争,打破电网企业统购统销的局面,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从交易机构上看,通过建立股份制的电力交易机构,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建立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为市场竞争搭建了平台;从交易机制来看,初步形成了以年、月、月为周期的正常的中长期交易机制,交易方式为双边协商、集中撮合、挂牌交易,交易品种有省内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发电权和合同转让交易、西龙池容量电量认购交易等;现货市场运作规则基本形成,连续结算试点有序推进。从竞争规模来看,用电企业逐年降低入市门槛,经营领域的用电企业大部分进入市场,交易规模从2015年的165亿千瓦时(不含自备机组发电)增加到2020年的1200亿千瓦时左右,市场化电量占2018年和2019年省调燃煤发电企业总量的53%、74%,2020年将达到85%。
伴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不断推进,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进一步凸显,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亟待解决。第一,以中长期交易为基础的电力市场体系已经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在交易规模逐年扩大,市场化电量已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电力运行的调控模式面临根本性变革,电力市场体系亟待重构。山西作为全国8个电力现货市场试点省份,在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一年多的时间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必要将试运行结果纳入电力市场建设规划。第二,完善零售市场的竞争机制;零售业从无到有、快速发展,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之间的纠纷也时有发生,迫切需要加强对零售业的引导和管理。第三,电力市场的运行风险日益增大。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市场风险也在不断增加,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防范市场风险,确保电力市场的持续稳定运行。从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看,进一步贯彻实施山西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政策,深化电力市场建设,形成了社会呼声和共识,具备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坚实的工作基础。为此,为了进一步推进山西省电力市场建设,完善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电力生产和消费升级,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在省内外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山西省实际,结合现货市场试点建设的探索实践,广泛吸收各方意见建议,编制并完善了《推进方案》,经省政府第18次省长办公会和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式印发。
二、【解读分析】
《推进方案》是在总结当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了下一步山西省电力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作为推进方案的子方案,山西省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现货方案”)作为附件,对主方案作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
首先是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电力系统运行客观规律,转变政府监管方式,以市场决定发用电价格和配置电力资源为导向,以“安全可靠、市场主导、统筹协调、绿色低碳”为基本原则,转变政府监管方式,以市场决定发用电价格和配置电力资源为导向,以市场监管为手段,充分发挥电力在经济转型中的基础性、带动性、保障性作用。二是重点任务。在电力市场建设的各个方面,从发展用电计划、完善交易机制和市场体系、建立和规范零售市场运作、加强需求侧管理、完善市场运作和结算机制、促进交易机构独立和规范运作、加强市场监管和风险防范、完善交易规则制定程序等8个方面,细化了22项重点工作,使《推进方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落实了电力市场建设的各个环节。三是保障措施。第一,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的作用;第二,积极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利益平衡的氛围,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第三,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有序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
子方案《现货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首先是建设的目的。提出“中长期合同只作为结算依据,管理市场风险,采用全电量现货交易方式”的市场总体建设目标。其次是重点任务。将现货市场建设分为近期和中远期两个阶段。当前,以“全电量优化,新能源优先”为核心原则,构建发电侧竞争、用户侧参与、统一均衡的“双优”集中式现货市场,具体包括建立交易运行机制、建立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的联动机制等八个方面的任务。进一步丰富市场交易品种,完善交易机制,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的交易需求,具体包括容量市场建设等5项任务。第三是近期阶段现货市场的框架体系。对近期阶段的现货市场框架体系,分别从市场成员、市场结构、组织方式、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的协调、价格机制、计量和结算机制、信息披露和保密机制、风险控制机制、市场监管机制、市场干预和暂停机制10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要根据“全面模拟试运行,稳步有序推进”的要求,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确保电力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