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由国务院颁布实施,并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发表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讲话,提出要加快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发展的内生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对营商环境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政务服务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牢固树立“工业第一,企业家为先”的思想,按照“世界标准,国际通行”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对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的经验进行了梳理,在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围绕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4个维度,研究提出了2021年至2023年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了《市政府三年行动计划》,广泛征求了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对计划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解读分析】
《三年行动计划》涉及4个部分,即25个方面的42项措施:首先是营造一个快速高效的政务环境。其中,13项措施主要包括: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等应用,简化企业注销手续;其次,营造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从9个方面采取了14项措施,主要有:一是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二是提升“获取电力”的服务水平,压缩“获取电力”的时间,提高供电服务的便利度;三是提高获取用水用气的效率,优化用水用气的报装流程;四是加强跨境贸易的便利化,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五是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优化获得信贷的途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扩大企业融资渠道;六是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标采购改革,完善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优化招标采购服务,加强招标采购监管;七是加强创新创业的培育,大力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建设天津智港;九是继续推进大招商工作模式。第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这8项举措共6个方面,主要包括: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全面清理有关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功能;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试点工程;提高合同执行率,优化法庭服务,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健全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办理企业破产手续的便利度,优化企业破产程序及配套机制。第四,营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采取的措施有4个,主要有: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
《三年行动计划》的组织保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强化工作落实,坚持统筹推进,强化市、区协作,细化工作目标,改革措施;加强工作作风,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督查和考核,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成效不佳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