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近几年来,中央和地方都强调要发挥财政、金融等政策的协同效应,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2020年4月,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强调,“通过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继续加大对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帮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度过难关”。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广西及时出台了财政贴息复工贷款(稳企贷)支持复工复产、稳定企业就业的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创新财政金融联动方式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自今年八月以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加强财政金融联系,出台财政贴息政策等方面做出指示和批示,强调要进一步研究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按照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财政厅、广西银保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广西"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旨在引导金融机构为广西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创造优质金融服务,为"十四五"时期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解读分析】
该方案由7个部分组成,包括主要目标、基本原则、产品和支持范围、参与金融机构和贴息贷款要求、财政资金来源和拨付审核、相关部门职责、加强政策协调等,明确了“桂惠贷”的基本方向和运作要求。第一,主要目标。整合自治区各级财政资金,每年安排40亿元,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按2-3个百分点给予贴息,并以目标为导向,每年新增2000亿元左右优惠贷款。第二,基本原则。关键在于促进信贷规模的增加和价格的降低,创新直接面向实体经济的产品,弥补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提高发展融资保障能力。第三,产品和支持范围。对“桂惠贷”系列产品及支持对象的定义、范围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清单制管理产品的企业来源。第四,参与金融机构的活动和对贴现利率的要求。政策适用的金融机构范围、贴息贷款利率要求和管理要求等;财政资金的来源和拨付的审核和拨付。第五,确定由自治区财政和企业所在地财政按4∶6的比例分担贴息资金,并统一采用间接补贴的方式进行贴息,明确贴息资金的计划额度分配和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程序。第六,有关部门的责任。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分别明确了金融监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强调了协同配合。第七,加强政策协同作用。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分别从完善普惠金融制度、完善企业融资信用制度、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制度、完善企业融资产品制度、加强货币政策支持和监管激励五个方面加强协调配合。
该方案的主要特点是:(一)财金联动大。这一政策的实施,一方面直接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通过40亿元的财政资金贴息,有效刺激了企业信贷需求的增长,促进了企业扩大生产和投资;另一方面又促使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服务供给,扩大市场主体的融资范围,每年发放优惠利率贷款2000亿元左右。(二)政策整合与创新能力强;改革财政贴息方式,由金融机构按降低贴息点数后的利率发放优惠贷款,统一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保证企业在获得贷款时即能得到贴息支持。财政政策是财政的示范带动作用、财政在资源配置中的枢纽作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引导作用,是财政、金融和产业政策的综合创新,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财政资金的效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政金企多赢。(三)有多种产品的设计。“桂惠贷”结合突出普惠与保障重点的原则,共设置了两大类9种产品:一是“经营贷”、“首次贷”和“信用贷”,其中“经营贷”基本上延续了“财政贴息-复工贷”的支持范围,“首次贷”和“信用贷”对获得首次贷款和信用贷款的普惠小微企业的支持范围。二是实施清单管理的产品,主要包括“三企入桂”贷款、“技改贷款”、“科创贷款”、“通道贷款”、“三农贷款”和“贸易贷款”等,重点支持大企业、大项目、大产业发展。另外,鼓励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开展财政金融联动产品创新,可以由各级财政部门自行申报,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创新成果纳入“桂惠贷”范围统一组织实施。(四)受益主体范围广泛。对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中小微企业(包括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对涉及“三企”、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西部陆海新通道、“三农”、外贸等领域的相关企业和项目的扶持政策,涉及区内市场主体的扶持政策,适用金融机构的扶持政策,涉及辖区内所有银行机构和金融租赁公司的扶持政策,适用范围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