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在2019年初联合发布了《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提出要在上海建立包括金融科技中心在内的“六大中心”,并将加快构建以金融科技做为新动力的强有力的创新体系。《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进一步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层面对金融科技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解读分析】
以上海雄厚的金融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机遇,提出要力争用5年时间,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科技中心的总体目标,即把上海建成一个技术研发、创新应用、产业集聚、人才聚集、标准制定和监管创新的试验区,并从五个方面,提出了把上海建设成为一个有全球竞争力的金融科技中心的25条创新务实的工作举措。
第一,加快金融科技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我们将积极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兴技术的深入研究和开发,促进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融合发展。深入研究芯片、算法、云计算等基础技术,提升金融创新基础技术支持能力。全面规划,建设安全、稳定、高效的信息基础设施,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科技重大项目和平台在沪落地。
第二,全面推进金融科技应用。提升金融科技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能力,增强民生领域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继续深化科技在金融市场的应用,不断优化各种支付结算服务,着力推进智慧银行建设,大力发展智能化投资管理服务,深入推进保险产品服务创新,运用科技创新,进一步丰富金融供给,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第三,全要素推动金融科技产业集聚;积极引进金融机构和大型科技企业到沪设立金融科技分支机构,建立金融科技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加快形成金融科技产业集群。培育和引进金融科技高端人才,对注册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金融科技企业,经有关部门推荐,纳入人才引进重点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紧缺急需人才,可直接落户,对境外高端、紧缺人才,可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分别给予税收优惠。要优化“两城、三区、一港”的金融科技战略空间布局,形成点上突破、面下融合、整体推进的上海金融科技产业集聚态势。"两城"是指分别依托陆家嘴金融城和张江科学城建设的金融科技应用示范基地和核心技术创新基地。依托杨浦滨江、北外滩、外滩金融集聚区、徐汇滨江等区域建设金融科技应用示范带。一港制是指依托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的金融科技创新试验港)
第四,大力推进金融科技监管创新试点。我们将积极探索金融科技监管创新,支持人民银行在上海组织试点,提高支付结算监管能力。加强长三角监管协作,促进长三角金融科技监管信息共享。为防范金融科技风险,在上海建立了中国金融市场交易报告库。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建立和完善与金融科技发展相适应的保护机制。
第五,全面营造金融科技发展的一流环境。打出上海金融科技国际化品牌,每年在沪举办国际金融科技峰会、展览会,并在陆家嘴金融城建立金融科技展示平台。《上海金融创新奖》是对《金融科技类》项目的增选。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依法有序地丰富金融科技数据资源。建立多层次的融资服务体系,探索建立长三角金融科技指数ETF产品。加强财税政策的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加强对金融科技人才的支持,鼓励其申报本市各类人才计划。创造公平竞争、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为发展新兴金融科技产业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