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高技能劳动者为主体的劳动者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基础,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该省将“集中力量,发展经济,集中力量,培养高、精、尖人才,提高科技含量”作为重点工作。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省委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劳动技能竞赛的总体要求、任务措施及实施保障等,明确了为什么开展竞赛、如何开展竞赛、通过什么途径、实现什么目标等重要问题,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和制造业强省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对于推进人才强省、科教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促进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适应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解读分析】
《实施意见》包括4个方面25个具体内容。第一,明确了总体要求,强调做好主人翁,建功新龙江,提出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职工与企业“双赢”,努力提高职工知识技能,增加高技能人才数量,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第二,明确工作目标。提出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全面提高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高职工技术创新能力、支持重点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具体任务目标,并将各项工作制度化、量化安排,为职工技能素质提高、创新成果转化等提供了扎实有效的制度保障。第三,明确任务措施。阐述了劳动技能竞赛的相关责任单位、具体工作措施等,并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统筹考虑,为“五百万”职工劳动技能竞赛在基层的开展提供了载体、平台和抓手。第四,明确了政策保障。建立和完善促进竞赛活动的长效机制,确保社会资源向竞赛倾斜,落实竞赛奖励、职业资格晋升等政策,畅通劳动者成长成才渠道。
《实施意见》的创新举措主要有:第一,建立了省劳动技能竞赛委员会,使我省的劳动技能竞赛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主导、部门配合、职工广泛参与”的协同推进新格局,对全省各级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开展好竞赛活动,使竞赛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第二,在《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积极推动政府(企业)制定和完善竞赛奖励办法,进一步完善竞赛激励机制;加大竞赛经费的投入,并将竞赛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对各级政府和企业使用劳动技能竞赛经费提供政策支持和基本遵循。第三,将竞赛活动与评优、职级晋升、工资待遇等结合起来,进一步畅通职工技术等级晋升渠道。参加比赛选树的“龙江工匠”,符合申报条件的技师可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的考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龙江工匠”可优先申报。对符合条件的“龙江工匠”技能人才,按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同等条件下优先通过,特别优秀的可申报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培养成长产业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