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做好“六保”,落实“六保”任务十分重要。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财政赤字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同时发行1万亿元抗疫专项国债,将上述2万亿元全部转移到地方政府,建立了专项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接到达市县基层,直接利企利民,主要用于保障就业、基本民生和市场主体,包括配套减税减费、减租减息、扩大消费投资等。6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六保”实施主要依靠市县,也给市县财力带来较大缺口。会议确定了新增财政资金直接惠及企业和人民的专项转移支付机制,新增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在第一时间发放到市县。这是在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做法。
二、【解读分析】
第一,明确经费范围。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新增加的财政赤字和抗疫专项国债。第二,精炼分配流程。针对普通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抗灾救灾专项国债等各类资金的特点,分类细化制定资金直接拨付流程。第三,实行台账管理。设立直通车资金台账监控系统,实现全覆盖、全链条监控,确保资金拨付与资金监管同步。第四,压实地方责任。省财政部门要把资金及时下拨到县市,并把更多的自有资金下拨到基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科学安排财政支出,强化公共财政属性,把保障民生放在首位。第五,强化监督问责。金融、审计、人行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直补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直补资金直接到县乡基层,惠及农民。
特别转移支付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增强省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意识,强化省级政府的保障责任,把更多的财力下沉到基层,市县财政部门要统筹好上级直接补助资金和其他包括自有财政资金在内的各类资金,科学安排财政支出,强化公共财政属性,把保障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确保新增财政资金发挥“六保”的重要作用,特别是保障居民就业、保障基本民生、保障市场主体的利益。
对实行专项转移支付的直通式资金,地方可用于哪些方面?首先,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就业、保障基本民生和保障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税降费、支持减租减息、扩大消费等。同时也可以用来解决当前基层所面临的疫情防控、基本民生等难题。二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抗疫专项国债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有一定资产收益保障的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包括支持小型企业发展、财政贴息、租金减免等。各地区可以根据分配额度,按一定比例预留机动资金,用于解决基层急需的特殊困难。按实际需要自行分配使用。三是纳入一般转移支付的相关资金。着重解决地方减税降费后形成的财政缺口,统筹支持落实“六保”任务。四是地方新增财政赤字。地方财政赤字500亿元,由市县基层政府按照一般债务的有关规定安排使用,但重点用于“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