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2015年,我省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45号),对确保全省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面对新的挑战,新的形势,新的变化,人们对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有了新的期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并将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相关精神,对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粮食储备制度,确保充足的粮食供应,保持物价稳定,市场平稳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省机构改革后,有关部门的职能也进行了调整,相关部门的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为此,为进一步做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工作,有力保障全省粮食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解读分析】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于2015年印发,共30条,《实施意见》共8条,共24条。首先,增加部分内容。其中,增加了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保障粮食安全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决制止浪费餐饮”的要求。真正养成节俭的习惯,在全社会营造一种节俭、不丢脸的浪费氛围。在《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做好粮食市场流通工作,加强粮食应急保障等五个方面,补充了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最新内容。第二,将部分条款合并。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和“大力推进粮食减损与健康消费”的内容,“努力提高种粮比较效益”的6项措施,并提出了全面落实的建议。第三,强化部分的要求。落实意见提出的任务分工涉及19个省(中)直部门,增加了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健全了粮食安全保障协作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共24条,明确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各项措施。
一是“强化粮食安全意识与责任”,主要包括切实增强新形势下的粮食安全意识,强化粮食安全责任等两个方面的措施。二是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施藏粮于地战略,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大中型灌区进行节水改造,不断提高粮食生产的科技含量,建立新的粮食生产管理体制,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三是“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包括两个方面,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统筹抓好粮食收购。四是强化粮食储备的安全管理”,包括切实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调整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等一系列措施。五是强化粮食流通能力,包括促进粮食产业升级,积极发展粮食物流网络,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与管理三项措施。六是保障区域粮食市场基本稳定,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完善粮食调控机制;二是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三是加强军粮供应保障;四是加强粮食统计监测预警;五是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七是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加强源头治理,加强爱粮节粮宣传教育,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八是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与监督检查,包括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等4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