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提出了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注重基金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明确要求。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25号)和《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本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15-2020年,财政部先后发布了《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210号)和《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财预〔2020〕7号),明确了政府投资基金的预算管理、全过程绩效评价等内容;2019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9〕29号),强调了要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管理的改革。与此同时,贵州省政府投资基金存在着管理分散、筹资困难、管理不到位和资金闲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其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实施《意见》,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不仅是科学地利用现有政府投资基金,而且是贵州省进一步做大做强政府投资基金的战略选择。
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精神,按照财政部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省财政厅在充分借鉴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贵州省实际,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贵州证监局等部门意见,经过省司法厅的合法性审查,研究起草了《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送审稿),现予印发执行。
二、【解读分析】
《意见》是一个纲领性文件,对贵州省政府投资基金工作起着统揽全局的作用,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第一,总体要求。提出了推动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提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重点任务。提出了“加快基金优化配置,科学规范地设立基金”“充实投资主体,加快投资进度”“促进市场化运作,提高运行效率”“完善绩效考核,加强监管”四大任务,13项重点工作。第三,保障机制。具体包括: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技术支持,加强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吸引优秀人才和管理团队,扎实做好基础服务六个方面。该意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从4个方面明确了13项重点工作。第一,加快资金优化配置,科学规范设立资金;对现有基金进行分类整合,规范设立基金,健全政府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等3项任务进行了明确。第二,充实投资主体,加快出资速度;确定了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加快各方投入的2项任务。第三,推进市场化经营,提高经营效益;确立市场化配置出资份额,深化基金与金融机构的联动;第四,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监管。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控制,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禁止新增政府债务,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的报告制度,确保过渡时期平稳过渡。
为了促进政策落实,《意见》提出了六条具体保障措施。第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委员会)设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市政府和县市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推进实施方案。第二,明确各方责任。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如基金管理委员会、财政部门(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展改革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证券监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都已明确。第三,加强技术支持。建立基金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实时动态监测贵州省政府投资基金的整合、运作和管理情况,确保其健康发展。第四,加强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在绩效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的体制机制,促进政府投资基金的有效运行。第五,吸引优秀人才和管理团队。积极引进具有丰富资本运营经验的优秀人才和管理团队,提升政府投资基金的经营能力和市场化管理水平。第六,扎实做好基础工作。我们将积极组织培训,开展行业交流,加强行业宣传,推进业务创新,提高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人的业务能力,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