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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遴选政策理论】将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华图教育 2020-11-27 18:13

一、【背景材料】

《求是》杂志于11月16日刊载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积极作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这篇文章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二、【解读分析】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提高党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强化依法治国理念,领导干部要带头培养运用法律思维和方法推进各项工作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方法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执行法律和制度。只有增强法治意识,才能杜绝一些人不行的现象,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必须用法治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事实证明,只有法治才能保证人民从制度到实践成为国家的主人。要确保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多种方式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通过法治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地反映人民的意志,保护人民的权益,激发人民的创造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我们既要吸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又要排斥和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不能无视自己的国情,盲目照搬国外的法律制度,不能墨守成规。看不到社会前进,看不到我们当前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章中还指出,要坚持顶层设计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增强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有效性。这意味着必须坚持和完善已经建立并经过实践检验的法律体系,即良法治国;同时,要发现、总结和关注社会规范中的差距和冲突,统筹推进立法、废止和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国家治理迫切需要和人民日益改善生活需要的法律体系。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施。法治是法律实施的实践。因此,要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制工作队伍,不断提高广大政法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公正的质量和效率,树立执法公正的公信力,最终将社会主义法治的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率。法治的基础在于人民。只有人民群众都相信法治,都实行法治,国家事业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走上法治的轨道。因此,要顺应社会形势的变化,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特别是要弥补农村的薄弱环节,重视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工作,丰富普法形式,提升普法水平。通过普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随着法律的普及,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使需要法律的人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服务,为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法治的强制作用与德治的示范作用相结合,一直是中国法律文化的重要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体现。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充分体现了法律与道德的相互促进和互补关系,要求我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各个领域,完善信用建设的长效机制,拓宽和加大对公德失范、信用缺失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这也是将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率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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