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1.台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新录用公务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政治学类、法学类专业。 4.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5.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加选调。 二、选调办法、程序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经资格审查,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选调计划。 3.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在收到面试通知后5天内,提交所在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选调资格。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所在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面试对象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6.考察、体检。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列为选调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调动。经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8.拟选调人员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比照区内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引泉路308号202办公室,咨询电话:0576-89178268。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资格审查时需本人在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同底彩照2张。 4.纪律要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负责解释。 监督方式: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联系人:冯吉,联系电话:841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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