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金华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是金华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
财务岗位1名,农经管理岗位1名。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进入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队伍满2年(时间计算到2020年10月31日,下同),近两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财务岗位: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从事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2年以上;农经管理岗位:专业不限,要求从事农业农村或农经等相关工作2年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过处分的;
(3)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 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金华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附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蓝底正面照片邮寄至金华市农业农村局人教处(金华市双龙南街828号,邮编:321017,联系电话:82468565)。也可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金华市农业农村局三楼人教处报名。推荐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7日止。
2. 资格审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取消选调名额。
3. 笔试面试。对报考人员以适当形式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 组织考察。按笔试40%、面试60%折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5. 公示转任。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和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审批手续。
本简章由金华市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市纪委、市监察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电话:82492510。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