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5〕24号)的总体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天津市营商环境优化规定》,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进一步服务市场主体,有效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瓶颈问题,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促进天津高质量发展。
二、【解读分析】
《若干措施》主体包括6部分,共36个方面,是天津市对照国家要求,提出的相关改革创新措施。一是深入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包括:推进投资项目前期审批试点改革,全面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整体审批效率,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深入开展“多规合一”和联合测绘等四项改革。二是不断优化企业生产经营许可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管理措施,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推进涉企收费改革,优化企业用电服务,提升水、气、电服务质量7个方面的内容。三是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外贸企业的经营环境。具体包括:继续深化进出口通关改革,优化进出口通关服务,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严格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四个方面。四是积极营造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的良好招商引资环境。具体包括: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打好人才引进的"组合拳",促进人才流动与灵活就业,以包容审慎的监管促进新业态发展,优化应用场景等6个方面的供给服务。五是继续扩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提高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具体包括: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便利化,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推行企业申报环节直接征免,推行企业注销"一网通"服务,提高政务服务网办质量,拓宽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渠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优化动产担保融资服务,完善事后监管机制,优化破产程序等12个方面。六是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具体包括: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和培训机制,建立政企沟通常态化联系机制,抓好惠企政策落实三个方面。
《若干措施》的主要特点是:一、落实国家文件的各项要求。按照国家文件中六个方面二十项内容,结合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要求,逐条列出了94项具体工作任务。二、坚持改革与创新。根据"六稳"和"六保"的要求,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制三改",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围绕稳定和支持市场主体,注重运用改革办法,进一步出台更加精准、有效、务实的改革举措。三、坚持问题导向。面向市场主体的期望和诉求,针对企业准入门槛高、办理事项多、流程复杂、时间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增添便利。四、主动对标先进。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充分学习借鉴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找出不足和薄弱环节,正视问题,迎难而上,努力打造天津市的营商环境新高地。五、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集中精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高频问题,从市场准入、投资建设、融资信贷、生产经营、市场退出等全过程,更好地服务于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六、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以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创新创业活力、宜居宜业环境等领域为重点,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加快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着力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