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新冠疫情发生后,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针对“保障市场主体”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七月二十一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再次强调,“市场主体是经济动力的载体,保障市场主体就是保障社会生产力”,“要千方百计保护市场主体”,“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打好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强金融创新,运用信用大数据破解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为企业精确化金融服务提供便利。
到2019年底,河南省市场主体总量达698万家,在全国名列第五,在中部地区名列第一,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占了河南省GDP的58.6%,城镇就业占67%,税收占81.8%,是河南省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但是长期以来,中小企业和“三农”主体由于抵押物不足、抗风险能力不强等原因,融资难、融资贵严重制约了其生存与发展,迫切需要我们探索金融支农支小新工具,为中小企业开拓融资渠道。为了深入落实河南省政府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创新保险金融服务模式,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结合河南省实际,省财政与省金融服务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解读分析】
第一、主要内容。通过与合作银行的合作协议,保险机构向合作银行推荐有融资需求的客户,银行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定制开发适合农业生产和中小企业特点的专属信贷产品,通过保险机构贷款保证保险增信,为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信用贷款+保险"融资服务,减轻借款人的融资负担,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市场主体的信贷投入。借款者的融资成本由银行贷款利息、保险费两部分组成,不得收取任何中介费用,保险金额单户不超过两百万元,保险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5%,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省、市(直管县)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的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补贴;对于赔付率高于150%的贷款保证保险,省财政给予50%的风险补偿。应鼓励试点市、县结合实际给予试点金融机构风险补偿。第二,政策的重要性。该方案的出台,一是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通过财政、金融三方联动,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激励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力度,引导保险机构和银行机构共同为实体经济服务;二是探索小微企业、“三农”市场主体新的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市场主体的方式,与传统银行抵质押贷款和担保贷款相比较,贷款保证保险为小企业和“三农”等市场主体提供无抵押、反担保的融资服务,使市场主体的覆盖面更广;三是推动保险机构扎根于小微企业和“三农”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其信用风险管理数据和风险保障功能,更加紧密地与市场主体联系,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不断增强机构实力。第三,工作举措。一是探索实行试点。为了确保实施方案的落实落细,在做好金融风险控制的同时,切实发挥“保险+信贷”试点的作用,省财政会同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选择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作为试点保险机构,在郑州、新乡等地先行开展试点,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扩大试点的成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具体实施时,省财政、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将会同试点地区财政、金融部门,加强与保险、银行等机构的沟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推广态势,迅速提高试点地区对政策的知晓程度,发挥政策的实效。三是建立绩效考核。为了确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地发展,省财政将结合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动态监测、考核机制和相关绩效指标,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