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近几年来,河南省按照中央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工作部署,围绕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合作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畅通金融服务的毛细血管,引导更多的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仍然存在着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担保能力不足,银担合作不畅等问题。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9〕29号)等政策精神,推动完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强与河南省的合作,增强河南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服务的能力,省财政厅在积极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政策实施方案》和《河南省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
二、【解读分析】
㈠主要内容。省财政委托中原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的管理人,具体承担资金运营管理工作,并对该资金池的首期规模为2亿元。”该基金主要用于补偿省级再担保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为担保业务代偿所发生的费用,支持省级再担保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融资担保机构、银行等开展合作,更好地为“三农”融资服务。对省级再担保机构实施的再担保项目,“资金池”按其实际承担代偿责任的50%给予补偿,“资金池”按其实际承担代偿责任的50%给予补偿,“资金池”按其实际承担代偿责任的20%给予补偿。
㈡主要意义。第一,加强金融支持和支农的重要措施。建立“资金池”,是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将激励和引导河南省融资担保机构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打好“六稳”保驾护航。第二,有利于河南省与国家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深度合作。”引导省级再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有效推动河南省融资担保机构加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体系,积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河南省的支持,做大河南省融资担保业务规模。第三,有利于形成融资担保机构的合力。集中力量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大支小支农信贷投入,通过发挥“资金池”政策的纽带作用,加强省、市、县再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合作和资源共享。
㈢解决的主要问题。第一,推动解决省级再担保机构代偿补偿机制不足的问题。河南省目前还没有建立省级再担保机构代偿补偿长效机制,省级再担保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项目,要按约定比例承担风险。要通过设立“资金池”,完善省级再担保机构代偿补偿机制,支持省级再担保机构化解代偿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二,推动银行解决“不敢贷、不愿贷”问题。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多主体参与的政府、银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机构等新型融资担保合作机制,提高银行合作积极性和贷款投放意愿。第三,提高市县金融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设立“资金池”,引导省级再担保机构积极为市县政府的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增信服务,增强市县政府为市场主体融资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