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备考> 备考详情

湖南省关于设立镇的标准和程序的解读

华图教育 2020-11-13 19:00

一、【资料背景】

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明确:“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镇、街道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民政部《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镇、街道设置标准时,应当将下列材料一式五份径送国务院民政部门:(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备案证明;(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标准文本和说明"。"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的通知"(民办函〔2020〕50号)要求,各省要健全完善本地区的行政区划管理体制,年底前制定好镇、街道设置标准,并将其报国务院备案。

湖南设立接到的标准于2017年8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已由湖南省民政厅颁布实施。现在湖南省还没有设立镇标准,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来规范湖南省设立镇的工作。湖南省对建立城镇标准十分重视。从2019年6月开始,湖南省民政厅领导分别带队到23个县(市、区)和46个乡(镇、街道)进行调研,了解该县的基本情况。利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等部门提供的全省乡镇相关数据,对全省乡镇及建制镇的人口规模、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借鉴外省经验,进行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协商分析,起草了《湖南省设立镇标准及程序》(以下简称《设镇标准》)。今年以来,湖南省民政厅先后3次征求了省发改委等20个省直部门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2次征求了14个市州人民政府的意见建议,多次组织各市州及部分县市区民政局进行了研究、修改。审议稿和草拟说明经湖南省民政厅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报告中,湖南省民政厅向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和副省长朱忠明汇报,并按要求对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十月十二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镇标准》。十月十五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湖南省设立镇的规定》(湘政发〔2020〕16号)。

二、【解读分析】

㈠总体要求。明确了设立镇的目标、方式、方案制定主体、当地自愿申请重新启动的程序等总体要求,确保设立镇工作“稳妥、审慎、有序、均衡”。

㈡具体指标。一是撤乡设镇。1.撤乡设镇的一般情况。人口情况:目前湖南省人口不少于24000人的乡镇有103个(不含民族乡镇),占全省乡镇总数的33.3%,把全乡总人口指标定为一般不少于24000人,根据湖南省乡镇集镇建成区和集镇规模的实际情况,将拟设乡镇的乡人民政府驻地集镇建成区人口指标定为不少于4500人,建成区面积定为定性指标,即具有一定规模,有较好的扩展空间,这样才能顾及当前现实,兼顾未来发展。经济发展:统计部门对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工业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统计口径,以及县(市、区)内所辖乡的发展不平衡等情况进行了统计,因此,宜将县(市、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工业企业的统计纳入县(市、区)指标体系,在县(市、区)内所辖乡排名中,优先考虑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乡,更好地反映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公共服务:城镇是一个以行政区划为主体的城市类型,应具备一定的公共服务能力,从政务(便民)中心、民政、公安、教育、文化、商业、金融、交通、通信、医疗卫生、体育、环保、应急、文物保护等方面,设定质量指标。基础建设:重点是对政府驻地集镇的交通、供水、排水、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提出要求,对拟设乡镇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综合评价。2.规范指标的确定。以上所述的乡级行政区划指标数据统计口径多为市州有关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主要掌握县级行政区划指标数据),因此,指标数据主要由市州有关部门提供,并作为设立镇审批的重要依据。3.适当放宽情形。对于地处省际交界地区和民族自治地方、人文景观丰富、适合旅游开发的乡镇,以及符合县级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工程建设等要求,需要特殊照顾的,可以适当放宽标准,但全乡总人口不得少于两万人。二是乡镇合并设立的乡镇。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改革工作的意见》(湘发〔2015〕15号)明确了乡镇整合的人口和面积范围,对地理条件特殊的乡镇不能“一刀切”。为此,应支持小面积、低人口的乡镇稳妥地开展乡与乡、乡与镇、镇与镇合并设立镇的工作;力求通过规范指导,促进重点镇和经济发达镇的发展,建立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城镇体系格局,进一步巩固乡镇区划改革成果。

㈢报批程序。对设立镇的规划编制、论证、评估、申报、审批等全过程进行细化,明确了要提交的主要材料的具体程序,确保设立镇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议在发出行政区划变更批复后,开展信息发布、挂牌、舆情控制等工作。为了进一步总结改革的成效和经验,还明确了改革后的组织实施情况报告和成效评估等工作。

㈣其他内容。确定设立镇的标准和实施时间的程序。

更多推荐

快递包装需重视环保问题_遴选考试面试热点

2023-09-17 16:52

促进健身行业更加“健康”_遴选考试面试热点

2023-02-18 20:24

湖南省直遴选怎么备考,湖南的省直遴选备考策略

2022-07-06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