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材料】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覆盖城乡居民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不仅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公平正义,促进了改革发展成果的共享,而且释放了消费潜力,扩大了内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与此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中国的社会保障与人们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之间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关于“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全面构建覆盖全民、城乡协调、权责明确、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二、【解读分析】
坚持新的发展理念。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足发展之间的矛盾,建设优质社保体系是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内在要求。我们要牢牢树立新的发展理念,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的良性循环,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同时要注意吸取一些国家陷入高福利陷阱的教训,避免超越经济发展水平的高福利对经济可持续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健全的系统体系。我国社保制度建设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不完善之处。例如,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标准和保障水平低,调整机制不完善的各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联系还不顺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老年人福利、相关补充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比较慢,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等。健全社保制度体系,需要完善制度设计、消除制度短板,同时统筹推进与社保制度建设关系密切的户籍、收入分配、公共政策、财税体制等方面改革,加强社保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和制度本身的公平性、可持续性。
继续扩大覆盖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复盖面迅速扩大,基本复盖城乡各组。2019年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超过9.6亿,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超过13.5亿,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超过2亿,全国861万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3456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39万人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同时,社会保险转移的继续、非现场医疗结算制度等还不健全,灵活的就业者、农民工等社会团体的保险意识还不够强,就业现场的保险还有一定的障碍。对此,一方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积极性,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社会保障的法定义务,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垄断面,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健全统一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适度提高社保水平。我国社保水平坚持适时适度调整,不仅适应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和公众社保需求,还考虑到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物价水平、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政府财政收入情况等因素。同时,在综合分析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社保水平的动态调整机制。例如,在医疗保险方面,为了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可以通过实施门诊统一方式,将多发病、常见病的诊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进一步扩大药品目录范围,发展中医药等民族医疗业,加快异地医疗结算,扩大大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