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省市县纪委监委加强“三化”建设的要求,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符合报考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组织考察,择优使用。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三原县各级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在法院刑事审判部门从事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经历;检察院从事职务犯罪案件侦办、公诉工作经历;公安局刑侦、经侦部门从事侦查工作经历;财政部门从事财政业务、审计部门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文秘、法律、财会、金融、审计、信息化等专业优先考虑。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工作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调适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考察、人选公示、试用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县纪委监委提出公开选调方案,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制定公告,在三原县政府网站、三原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形式:采取个人报名,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
2.报名时间:2020年9 月14日—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三原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4.报名所需资料:拟参加选调人员在三原县政府网站、三原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两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本人撰写的相关文章等。(报名表填写的个人信息、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核
由县纪委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县委组织部进行复审。
(四)考察
资格审查后,由县纪委监委与县委组织部对符合选调条件人员进行考察,在全面考察了解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工作情况和履职情况。
(五)人选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在三原县政府网站、三原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公示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考核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选调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分配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考核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单位。
咨询电话:029-32282047 029-32266525
联系人:邢 琪
三原县纪委监委机关 中共三原县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