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5年度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就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27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复审地点
省政协机关(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北大街58号)316办公室。
三、参加复审人员名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参加资格复审)。
四、参加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三)笔试准考证(原件);
(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关于本人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特定资格条件(见《2025年度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职位对应的K列“其他资格条件”)的书面证明材料,需明确说明自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岗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六)党员证明信(报考职位代码为“251001”的人员需提供此材料,模板见附件1,需加盖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印章);
(七)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只提供电子版,发送至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工作邮箱);
(八)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模板见附件2)
(九)本人部分档案材料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包括:
①《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是选调生的,提供《选调生录用审批表》);
②《公务员登记表》;
③任现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新录用试用期满后未晋升过职务职级的,提供《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
④2022、2023、2024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24年度考核工作尚未完成的,可由单位出具2024年度考核结果的书面说明,并加盖考核所在单位印章);
⑤《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
五、有关要求
(一)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生如主动放弃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声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并将弃权声明扫描件发送至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工作邮箱。
附件:
省政协办公厅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