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龙马潭区拟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选调职位及要求
公开考试选调具体条件详见《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及职称资格等证书、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考调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且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事业人员),其中,事业人员还须符合按照单位类型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相关要求。
三、考试选调条件
(一)公开考试选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试选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本人实际取得的资格为准。
4.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参加考试选调者须符合相关调动或服务期规定,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1月6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处于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事业人员。
5.调动后在编制所在单位工作未满2周年的(机构改革等特殊原因除外)。
6.工勤技能岗位转聘岗位不满3周年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9.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的人员。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考试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不得报考本人编制所在单位选调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6日9:00-12:00,13:30-16:00。
3.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1栋6楼602室)。
4.报名与资格审查时所需材料:
(1)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三年(2020-2022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考试选调资格。
如系委托报名,另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开考比例
职位编码为20231301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余岗位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三)综合测试
根据资格审查通过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综合测试。具体时间、测试方式将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一并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板块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公告,请考生务必关注。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进行公布。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前,出具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的《同意报考函》(详见附件3)。如无法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选调资格,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是否递补。
(五)考察与递补
1.考察。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的人数进行等额考察。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成绩或考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试的人员、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核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核,注重考核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核。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聘岗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失信被执行情况等)。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2.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与调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符合考试选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研究后办理调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精神,按照综合测试的方式,对进入综合测试阶段的人员收取费用(笔试为50元/人,面试为80元/人)。
(二)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为确保考试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查实,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此次公开考试选调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周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我区。
六、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0830-2522030(区水务局);0830-2522293(区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0830-12388
附件:1.2023年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要求表.xls
2.泸州市龙马潭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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