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遴选招考 > 公示详情

2023年云南省司法厅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资格复审公告

云南省司法厅 2023-06-14 10:25

根据《2023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云南省司法厅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确定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

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

时间: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下午3∶00。

地点:省司法厅政务服务大厅。

资格复审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原件。

(二)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工作职位)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现任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历年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公章。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三、面试安排及要求

时间: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13∶00。

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937工业文化街区云南正本教育基地。

方式:无领导小组讨论。

面试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

(二)考生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个人放弃。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信工具,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四)考生在面试时不能报告姓名和其他能够表明或暗示自己身份的信息,否则视为舞弊。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0871-64189016。

云南省司法厅

2023年6月12日

相关推荐:2023云南省直遴选考试全部信息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