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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商务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公告

云南省商务厅 2023-06-14 10:24

按照省委组织部《2023年云南省省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要求和部署,现将云南省商务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名单

详见《云南省商务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3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175号云南省商务厅1405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材料: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遴选岗位其他要求证明材料。

三、面试时间

2023年6月16日上午10:00准时签到。

四、面试地点

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175号云南省商务厅办公区。

五、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六、程序

(一)根据面试工作安排,考生于2023年6月16日上午10:00准时入场,查验考生身份信息。证件与本人不符或面试当天上午10:30仍未进入面试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区后必须关闭所有通讯设备并放至指定位置。

(二)考生进入考点后,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序号,并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工作人员将考生抽签序号与考生姓名、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对应进行记录,抽签结果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四)面试结束后,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迅速安静离开考场。

(五)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云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发布。

七、后续工作安排

(一)体检。工作人员组织综合成绩排名前2名的考生于6月19日到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省红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省商务厅将派出干部考察组,到综合成绩排名前2名考生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三)确定拟任职人员。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1名拟任职人员。将拟任职人员在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厅机关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报到及试用。公示期满,如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通知拟任职人员到省商务厅报到,设置3个月试用期;对反映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办理转任手续。3个月试用期满后开展试用期满考核。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即提交省委组织部办理转任手续,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则取消遴选资格。

八、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已通过资格复审并加盖省商务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公章),供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对。

(二)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

(三)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报到。未按时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四)工作人员在集合地点收取考生随身携带的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考生全程不得使用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考生如有将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随身带入面试考场的行为,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

(六)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七)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九)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十)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3631256(省商务厅机关党委〈人事处〉)

传真:0871—63210138

监督电话:0871—63210131(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

0871—63133109(省商务厅机关纪委)

附件:云南省商务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云南省商务厅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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