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图遴选背景材料
前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施行。其中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我们每个人都享有隐私权,隐私是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谁都不能侵犯。一旦随意披露和侵犯,导致当事人受到网络暴力,加害人必须受到应有的惩处。
二、华图遴选考题
泄露他人隐私,让受害者不仅频频被骚扰,还遭遇网络暴力,正常生活受到了严重干扰。泄露隐私的危害不容小觑,对受害者应及时抚慰,对泄露者则需依法惩处,以儆效尤。请谈谈你有哪些看法?
三、华图遴选参考解析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在各类网络围观事件中,从舆论监督到舆论审判往往只有一步之遥。一旦模糊了道德和法律的边界,很可能就会侵犯到他人合法权益,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作为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的清朗,事关社会文明的进步,事关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对爆料者来说,可以借助舆论的力量表达合理诉求,但不能煽动舆论,以事实为依据,不夸大其词、不泄露隐私应是底线;对围观者来说,在进行道德评判之前,理性围观、谨慎发声尤为重要,不泄愤带节奏、不站队传谣言是前提。
遏制隐私泄露,需要我们每个人都强化法治意识,守住法治底线,全力保护好自身的隐私。同时,更需要法律“亮剑”,需要执法机关依法捍卫公民的合法权益。无论机构泄露的,还是平台、个人泄露的,只要触犯法律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为公民织密法律保护网,还要构筑反应迅速、处理及时的应对机制。比如,有关平台一旦发现受害者的隐私被泄露,应快速删除,尽最大可能减少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