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智能化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胡道才
我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抓手,全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法院建设,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加强人民法院智能化建设,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人民法院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职能部门,只有紧紧抓住、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大趋势,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对海量案件资源的挖掘分析,才能提升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防控风险的前瞻性、打击犯罪的实效性、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性。
加强人民法院智能化建设,更好履行司法为民宗旨。当前,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呈现出新的特点,不仅要求在司法实践中做到公正处理、平等对待,而且期待司法活动公开透明、方便快捷;不仅要求司法审判实现实体公正,而且期待实现程序公正;不仅要求对司法活动享有知情权、表达权,而且期待享有参与权、监督权;不仅要求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而且期待处理结果能够令人口服心服;不仅要求对案件依法作出公正裁判,而且期待从根源上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信息化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抓手,只有通过信息化,提供线上线下结合、公正高效、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才能让群众有更实在的获得感。
加强人民法院智能化建设,有效破解司法难题。实践证明,推进智能化建设,能够将广大干警从大量的重复性劳动中解放出来,能够最大限度地克服司法人员认识局限性和主观随意性,能够最大限度减少误差和人情关系的干扰,能够准确快速查找执行财产、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为破解法院案多人少难题、提升案件质量效率、防止同案不同判、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无限可能。
加强人民法院智能化建设,健全科学的司法管理制度,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通过员额制改革,把审判权赋予经过严格程序遴选出来的优秀法官行使,实现“让审理者裁判”,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基本要求。把权力“还”给法官的同时,必须以信息化建设和人工智能技术为支撑,构建静默化、自动化、可视化的审判流程、案件质效等监控系统,才能实现放权到位和有效监督的统一,保证权力不被滥用。
加强人民法院智能化建设,更好提升司法公信力。人民法院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动实质性公开、彻底性公开、全方位公开,实现案件流程全公开、节点全告知、程序全透明、文书全上网,打破司法神秘主义,倒逼法官严格规范办案,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提公信,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