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转型”视角看,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其本质要求是将全社会公民视为转型主体,推动全民实现以数字素质与能力集合为核心的数字化转型。因此,需要从供需两面共同发力,坚持以完善数字供给体系为关键、以满足人民对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的能力需求为根本,实现供给创造需求、需求牵引供给的迭代升级转型路径,加快促进全民数字素养与数字技能积累。
供给层面:打造高质量数字供给体系
围绕“资源、场景、环境”三大要素,以数字资源供给为基础、以应用场景拓展为牵引、以数字安全文明环境建设为支撑,打造高质量数字供给体系。
一是突出“普惠”和“共享”,不断提高数字设施和智能服务面向全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的覆盖广度和渗透深度,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教育培训资源等跨地区、跨层级开放共享。
二是突出“智慧”和“体验”,以智慧家庭、智慧社区、智慧商店、智慧商圈、数字助老助残等建设为重点,推动5G、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普及应用,提升基础设施、系统平台、设备产品的智慧化水平,打造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共享经济、智慧出行等新型数字生活服务体验,提升全民数字资源、数字工具的使用意愿。
三是突出“安全”和“规范”,以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强化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为着力点,提高数字安全保护能力;以依法上网用网、网络文明素养、数字道德伦理等为建设重点,强化数字社会法治道德规范,构建促进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的数字安全文明良好环境。
需求层面:构建全民数字能力培育体系
紧扣“能力需求”,围绕全民数字学习、数字工作、数字创新三项能力持续强化培育,构建全民数字能力培育体系,切实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
一是围绕数字学习能力培育,强化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数字经济、数字技术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推进基础课程、实训基地、培训体系建设,加大数字技能职业培训力度,建设数字技能认证体系和终身教育服务平台,为全民数字学习能力成长奠定学科基础、完善平台服务、构建学习体系。
二是围绕数字工作能力培育,面向产业工人、农民、新兴职业群体、妇女、领导干部与公务员等,根据行业特性与职业要求,分类制定完善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体系,提升各类职业人群的数字化生产能力、服务能力、治理能力。
三是围绕数字创新能力培育,依托创新型企业及高校(院所)科研平台,加快数据资源挖掘与开放利用,探索建立大数据驱动、社会公众参与的科研创新模式,推动形成以全民数字创新能力培育为导向的开放创新、协同创新体系;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积极开展数字创新大赛、成果推广、技术科普等活动,引领带动全民参与数字创新、共建共享数字创新素养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