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图遴选背景材料
前期,上海市、浙江省等多地通过《规定》,将生育假延长,女职工可享受产假与生育假共计158天、188天不等。重庆市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则直接将育儿假的计量单位从“天”上升到了“年”——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多地延长生育假信息一经公布,引起各方关注。有网友表示生育期已过,未能及时赶上这一波福利,也有网友担忧女性就业会愈加艰难。延长生育假初衷之一是为响应三孩政策落地,对此应持开放态度。
二、华图遴选考题
前期,诸多城市延长女职工生育假。对此,你怎么看?
三、华图遴选参考解析
1.能够客观看待这一现象。随着社会的进步,群众对权利相关工作愈加关注。对于该项政策的落实,应全面理性看待。
2.能较深刻地理解该现象背后的因素。首先,该政策实施市出于人性化考量。随着公民意识觉醒,女性对自身合理权益要求更高。按照常理,女性产后需要一定的时间休整,婴儿也需要成人寸步不离地照顾。其次,我国社会实际表明,当前“4+2+1”家庭模式数量庞大,部分独生子女婚后育儿可依托父母照拂,但也有为数不少的青年父母一辈出于身体素质、经济等因素制约,无法得到助力,产后既要解决生计问题,又要照顾新生子女,颇受掣肘。再者,我国处于人口红利拐点。为放开二孩、三胎政策,释放政策的善意,延长产假能够鼓励青年人优生优育。
3.需看到政策之下隐含的问题。其一,当前社会并不以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发展形式为大流。高智商、高知识储备、能独当一面的女性数量不可小觑,愈来愈多的女性脱离桎梏,能在职场发光发热。倘若生育期延长,企业可能基于人员误工作出调整和考量,会给女性就业、升值等带来职场忧患。其二,生育期总有结束的时候,后续抚养育儿所需的时间、经济等成本是不可回避的问题。
4.能够针对问题提出合理化对策建议:首先,政府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不论是就业、生育亦或是教育等当面的工作,我们的公共服务都需加强。如加强幼托服务,效仿部分国家实行的“去家庭化”幼托形式,可有效让育儿家庭后顾之忧缓解,更好地释放政策善意。其次,完善制度。生育假所需要付出的成本,由企业兜底显然并不现实。因此,由政府负担部分由生育造成的误工成本,如实施适度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才更有意愿配合政策的落实,而不过多因此对女性造成就业或升职歧视。最后,加强宣传,转变社会成员意识。还有诸多群众对该项政策的认知不到位,认为进退不宜,因此加大政策细节的普及工作力度,让群众结合实际情况有效认识政策、利用政策,让群众真正享受政策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