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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甘肃庆阳市镇原县财政局选调事业单位3人公告

镇原县人民政府 2022-05-25 16:05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原县财政局 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通知》(市委组发〔2018〕60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为镇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镇原县事业管理九级及以下职员、服务期满项目人员。

二、选调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专科学历要求专业为工程造价、土建施工类、计算机应用技术、财务管理、财务会计类、电子商务;本科学历要求专业为土木工程、工程造价、财务管理、会计学、统计学、金融学、电子商务;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5月,现任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公开测试、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由县人社局负责。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至5月31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县人社局607室(林水大厦6楼)现场报名,不得委托报名。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县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4)《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5)《镇原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不予报名);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单位出具);

(7)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

(8)近期二寸免冠红底证件照片5张及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公开测试。报名人员要按照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三)公开测试

公开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分两部分实施:一是公共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二是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根据选调单位职能和岗位要求,重点测试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和财务类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符合面试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依次替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划定最低控制线,并在笔试、面试前通知应试人员。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换算百分制)×70%+面试成绩×30%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由县财政局、县人社局派出联合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廉政意见。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综合成绩、组织考察等情况,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提出拟选调工作人员名单,提请县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并经县人社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办理调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和举报受理。

2.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3.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4.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34-7126262

监督电话:0934-7126637

 

附件:镇原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doc

镇原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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