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塔县委老干部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和调配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充实县委老干部局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县委老干部局下属事业单位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县财政全额拨款正式在编在岗事业干部(县内各类学校和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3.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办事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以后出生);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现岗位有服务期限要求的需服务期满;
7.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见习期或试用期未满的;
2.年度考核有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开选调有服务期限制等规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其它不宜参加选调或不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金塔组工网、金塔老干部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选调公告,公开选调对象范围、资格条件、选调程序等信息。
(二)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等形式进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4月6日至4月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中共金塔县委老干部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37-4421473。
3.报名所需资料:《中共金塔县委老干部局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
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荣誉证书、甘肃“鼎立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询记录截图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蓝底)(含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和未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提请中共金塔县委老干部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笔试、面试。
(四)笔试。笔试在中共金塔县委老干部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组织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为15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材料写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若达不到岗位选调人数3:1的,经中共金塔县委老干部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到2: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3: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中共金塔县委老干部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面试对象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其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等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六)组织考察。采取调阅档案、实地走访、民主测评、谈话了解等方式,对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总分100分。依据笔试、面试按比例折算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为零者不予递补)。
(七)审定初步人选。根据选调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组织考察×30%),提出初步拟选调人员名单,提请中共金塔县委老干部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公开选调。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在金塔组工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式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届时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937-4421473 (县委老干部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7-4421251 (县纪委办公室)
0937-4428172 (县委组织部干部组)
六、其他事宜
1.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2.报考者和相关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
3.选调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4.未尽事宜,由中共金塔县委老干部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中共金塔县委老干部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金塔县委老干部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