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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内蒙古阿拉善盟盟直及盟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31人公告

阿拉善盟人事考试网 2022-03-22 10:50

2022内蒙古阿拉善盟盟直及盟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31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盟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切实畅通基层优秀干部上升渠道,中共阿拉善盟委组织部(以下简称盟委组织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盟人社局)决定开展盟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公开选调职位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本次共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1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阿拉善盟内各旗(区)所属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含)。

4.2021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6.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6年3月25日(不含)以后出生〕。

7.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另有规定的以《2022年阿拉善盟盟直及盟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为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试用期(见习期)内调整岗位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招收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见习期)、服务期的。

7.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认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选调任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选调职位。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选调职位或核减选调计划数。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开选调名额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确定面试人员时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公开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四)选调单位所在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由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不唯分取人。

(五)选调单位不得擅自终止选调程序。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需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四、程序步骤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从2022年3月21日起,登录公开选调报名网站(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址http://www.ampta.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查询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填写详细报名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如无学习、工作经历填写待业)。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名人员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2年阿拉善盟盟直及盟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选调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旗(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并上传到报名系统。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打印的《选调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并须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所填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作出承诺。凡弄虚作假者,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却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调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选调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退回并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补填。2022年3月26日9:00—3月30日12:00间,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要求上传盖章的《选调报名表》电子文档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的,选调单位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经选举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3.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需进行网上报名确认。3月30日24: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缴纳笔试考务费7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职位取消和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名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职位或相应核减选调名额,取消职位上的报名人员可放弃报名或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选调报名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到报名系统。改报时间为4月1日9∶00至17∶00,对放弃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予以退费。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根据疫情稳控情况另行确定〔具体时间将提前在报名网站公告,请广大报名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以报名网站发布信息为准)〕。通过报名确认的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2.笔试内容

笔试由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一科,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试卷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本次科目成绩按零分处理。

3.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根据疫情稳控情况另行确定〔具体时间将提前在报名网站公告,请广大报名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以报名网站发布信息为准)〕。考试地点设在巴彦浩特镇(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划定分数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报名网站公布。

5.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根据疫情稳控情况另行确定〔具体时间将提前在报名网站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以报名网站发布信息为准)〕,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公告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成绩发布后登录报名网站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在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监督下由各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并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3:1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选调报名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持如下材料:

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选调报名表》原件(各一式两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④《事业单位招收聘用人员审批表》(或自治区、盟、旗印发的录用文件)等进入干部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各旗(区)组织部(党群工作部)盖章确认〕。

(4)选调职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报考有其他要求的职位,还须携带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形式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组织

公开选调的面试工作由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及评分资料留存1年。

5.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可加试一场面试,报考人员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面试工作结束后,将在报名网站发布总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五)考察

公开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于选调人数在2人以上的选调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公开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监督指导下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同一职位的考察人选,应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公开选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

考察组要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事业单位招收聘用人员审批表》(或自治区、盟、旗印发的录用文件〕等进入干部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公开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被考察人员达不到选调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取消选调资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各选调单位所在主管部门可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察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需求,由党组(党委)集体讨论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结果书面报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按1:1的比例集中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如果体检结果存在异样,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并合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七)公示、试用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

各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党组(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报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分别在报名网站及拟选调人员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入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2.试用期

选调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由选调单位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结束后,在办理相关手续期间,选调人员应及时返回原单位工作,选调单位不得继续留用。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回原单位工作。选调人员在公开选调单位试用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职级、职称等。

3.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调动相关手续。

五、其他

(一)从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及之后各环节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选调的情况,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表》中有关报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要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选调笔试、面试均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选调命题组、命题专家、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选调无关。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此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公开选调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调整,届时将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敬请关注。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准备参加选调考试的人员要随时关注本人所在旗(区)及阿拉善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本人及亲属等需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出盟,不要前往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区长途旅行,减少与外界人员接触,确保能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盟委组织部0483-8353108

盟人社局0483-8332346

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83-8771001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本公告由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阿拉善盟盟直及盟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阿拉善盟委组织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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