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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赤峰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遴选55名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 2024-08-09 16:54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有关规定,赤峰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赤峰市直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简称参公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层次,计划遴选55名公务员(参公人员)。遴选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赤峰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赤峰市旗县区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及自治区设在旗县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遴选的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含)。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现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6.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及以后出生)。其中,公安局遴选职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及以后出生),已评授人民警察警衔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市应急管理局业务岗位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职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及以后出生)。

8.职务职级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

9.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7月31日(含)。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按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且未补满服务期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遴选职位或核减遴选计划数。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各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各占50%确定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考察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2:1。

(四)考察由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具体组织实施,总成绩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重要参考,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选的唯一依据。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9:00至8月16日17:00。

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专用网址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if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公开遴选职位,多报无效。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4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遴选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者将打印的《遴选报名表》(一式两份)报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见职位表)。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由各旗县区委组织部填写《2024年赤峰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面向选调生职位推荐表》统一推荐(推荐截止日期:2024年8月12日18:00前),不接受个人报名。旗县区委组织部通知被推荐人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具体步骤与前款相同,未经统一推荐的考生,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初审。

各相关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报考者有关信息真实性负责。各地区各单位不能频繁推荐同一人参加上级遴选比选。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各遴选机关接收到报考者报送的《遴选报名表》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退回并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补填。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遴选报名表》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取消遴选资格。

3.报名确认。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职位计划,取消职位的,由遴选机关通知报考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8月19日9:00至12:00。报名完成后,报考者于8月26日登录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报名期间,各遴选机关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并解答疑问。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一科,试卷分为A、B两类,报考“业务岗位”“办公综合”等职位的,使用试卷(A)。报考“文字综合”职位的,使用试卷(B)。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 8:3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2—3日后,报考者可登录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赤峰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可于2024年8月30日开始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之前,由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携带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电子学历认证报告)、《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任职文件以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录用审批表》(或自治区印发的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参照管理)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编制部门盖章证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出现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时间。2024年9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护照)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遴选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备进入考察资格。面试结束后,汇总形成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范围。

笔试、面试工作邀请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四)考察

遴选机关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同一职位的考察人选,应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一般由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和政治素质以及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考察组要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方面的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以及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是否存在不得遴选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的主要依据。被考察人员所在单位应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同时党组(党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委书记)出具被考察人员廉政意见。

考察结束后,各遴选机关根据被考察人成绩和考察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党组(党委)按1:1的比例集体讨论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考察阶段因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

各遴选机关组织拟遴选人员到市委组织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遴选资格。体检环节放弃或不合格的,按考察情况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岗位试用期

1.公示。市委组织部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岗位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2.岗位试用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公开遴选人员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岗位试用期结束后,由遴选机关对拟遴选调入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各遴选机关根据遴选职位分配岗位,并与原单位做好对接,办理遴选转任等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由遴选机关通知遴选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在公开遴选机关试用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或职级。在公示、试用期阶段出现缺额的,可按有关规定递补一次。

报名人员在进入考察环节后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各地区单位以后不得再推荐参加遴选比选。

本公告由赤峰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6-8821980

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咨询问题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2024年度赤峰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xlsx

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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