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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湖北宜昌市夷陵区选调15人公告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 2022-03-02 23:13

​夷陵区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经研究决定,拟采取公开选调方式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职数

本次选调单位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15人,专业不限。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区外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独立完成或牵头起草过大型文稿材料,或有调研文章在市州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市州级以上评选中获奖;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工作人员;

4.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夷陵政府网公开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日9:00至3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委组织部6023室

4.携带资料:

(1)《夷陵区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中下载),须本人在“报考承诺人”处手写签名,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文字材料成果表》(附件中下载)及表格中所填写的文稿原文,一式一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协助配合。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考生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五)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

(六)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到考生所在单位个别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工作作风。

(七)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生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所反映问题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选调人员审批和调动手续。通过选调到夷陵区工作的干部,服务期限设定为三年,组织将重点跟踪培养,除组织选派外,个人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级招考(聘)、遴选及选调,不得调出区外。

四、其它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组织部解释。

2.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717-7823552

附件:1.夷陵区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文字材料成果表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组织部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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