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2名(事业)。
二、选调范围、对象
按照身份编制类型对等原则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报考人员须为漳平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奋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从事2年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历者优先;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有不定等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4)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此次公开选调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秘股(漳平市菁城街道八一路105号市政府5楼506);联系人:李媛媛,联系电话:0597-7532927。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必须本人亲自报名,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
由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有关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选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和考察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40分):公文写作。
2.面试(5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理论政策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原则上按1:3的比例,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
3.考察(10分):参加选调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察对象原则上按选调计划人数的2倍确定,如入围考察人数不足拟选调人数2倍的,视具体情况调整考察人数或减少选调人数。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立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确定其考察得分。如考察对象均不符合选调岗位有关要求,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四)体检
体检人数按选调人数1:1确定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参加选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以及体检等情况,经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将在漳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要求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纳人才,择优选调。
2.严格选调纪律,按照人事选调的相关规定,对违反纪律的选调人员,通报有关部门。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