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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2021年选调机关事业单位35人

华图教育 2020-12-31 16:36

南安市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安市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本次共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其中 公务员16名,事业人员19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南安市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的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全省范围内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经费来源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的除工勤以外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事业人员)。

1.报考公务员岗位人员必须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其中参公人员应为符合闽人发〔2011〕105号文件规定的下列人员: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机关工作人员。

(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4)曾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2.公务员、参公人员可报考事业单位,但不保留原身份。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2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引才专岗的人员如取得与岗位需求专业相一致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40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资格条件及回避要求。

7.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干部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未满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或录用职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详细了解选调对象范围、报名条件、注意事项和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方式: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1月4日8:00至1月13日17:30期间,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http://ksbm.hxrc.com/)报名,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二)报名所需资料:必须按照以下序号顺序并且命名,以附件形式上传材料的图片或文档。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位网”认证材料,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

2.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本人事业人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

3.如实填写《南安市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需提交电子版和签字扫描件。

所填报的《报名表》上的各项内容后需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或因电话无法接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一栏暂时无法提供盖章的,最迟应于面试前提供。

4.网上报名表里的照片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准考证。

5.其他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等。

(三)资格审查:由南安市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四)打印准考证:进入笔试、面试的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至笔试开考前。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专题试讲),实行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中共南安市委党校事业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题试讲×6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

(一)开考比例: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按比例减少岗位招考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考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南安市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商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二)笔试:

1.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其中,报考法学类、土建规划类、会计与审计类、综合文字岗位的考生需加考相应的业务知识,笔试总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业务知识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计算。笔试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2021年1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面试(专题试讲)。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专题试讲)人选: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按比例进入面试(专题试讲)人选最后一名存在同分情况,则同时确定为面试(专题试讲)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

因面试(专题试讲)人选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专题试讲)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2次截止。

2.面试(专题试讲):除市委党校采用专题试讲外,其他岗位均进行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专题试讲)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计划人数时,报名者的面试(专题试讲)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3.面试(专题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择岗

(一)确定对象:根据选调岗位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按比例进入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存在同分情况(即考试总成绩相同),均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及群众公认程度,并审查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生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若考察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增加岗位数。

(四)择岗:体检、考察合格后,同一岗位中如包含多个不同单位的,由该岗位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服务单位,其中选择中共南安市纪律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岗位的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如果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以下顺序确定择岗顺序:笔试成绩高低、公共科目成绩高低、最高学历高低、工龄长短。若最后一位择岗者不符合岗位特殊条件或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调剂岗位。

(五)其他事项:在体检和考察任一环节出现考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同一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涉及多个单位的岗位,如考生在择岗后放弃而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面试结束后,统一公示笔试、面试及总成绩。考察合格并确定拟办理调动手续的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考试总成绩及拟办理调动手续人选名单均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n.gov.cn)进行公示。

(二)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调动的,由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报考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选调岗位性质确定身份性质和相关待遇。

七、选调人员待遇

报考引才岗位的人员,已取得与岗位需求专业相一致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15万元的安家费(按5年、每年3万元计算,到岗后发放5万元,剩余补助在工作满1年后发放,服务未满5年的,将按比例追回),同时视同专项引进特殊人才,评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可享受相关高层次人才待遇。报考引才岗位的,如单位有空缺的相应专技岗位职数,初次聘任时可优先聘用。

八、 其他事项

(一)选调人员在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新选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需满最低服务年限方可申请交流到其他单位。

(二)报名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报名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三)报名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拟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选调工作在中共南安市纪委监委驻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六)本次公开选调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研究决定本公告未尽事宜。

(七)本次公开选调严格执行各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报名咨询电话:0595-86384851(报考公务员岗位) 0595-86373512(报考事业岗位)

监督电话:0595-86385345

附件:1.南安市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 南安市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安市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南安市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 南安市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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