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发言
浙江省司法厅厅长 马柏伟
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优化协同规范高效的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五大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以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为引领,撬动司法行政领域改革迈向纵深,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一、强化党的绝对领导,完善司法行政政治责任体系
一要压实政治建设责任。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第一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五个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司法行政改革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压实压紧党委(党组)“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党委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等制度。
二要压实政治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着力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层级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一把手”抓“一把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完善政治巡察制度,定期开展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实行经常性明察暗访、问题通报、责任追究。
三要压实政治把关责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理政治把关责任落实,对于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执法司法案(事)件进展和结果情况,及时向本级党委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请示报告,确保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强化执法闭环管控,完善执法办案工作责任体系
一要严明监狱执法责任。落实主办民警负责制和监督民警责任制,严格规范监狱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程序,严格落实刑罚执行变更审查责任。完善监狱执法制约监督体系,严明执法办案终身负责制,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监狱内部交叉检查、不定期抽查和监狱长、监区长等定期交流轮岗制度。
二要严明戒毒执法责任。持续加强戒毒执法监督,围绕戒毒人员离所就医、诊断评估、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等重点环节,全面构建自我监督、管理监督、法制监督、纪检监督四层执法监督体系。从执法保障、执法运行、执法监督等方面入手,制定实施戒毒执法质效评估标准,建立健全戒毒民警质效考评制度。
三要严明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明晰社区矫正执法权责,研究制定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社区矫正权责清单。依法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深入推进“清廉矫正”和“矫务公开”等工作,建立健全突发案事件风险评估规范。完善社区矫正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层级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
四要严明行政执法监督责任。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发挥法治监督员作用。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开展行政执法质效评议专项行动,深化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五要严明行政复议办案责任。深化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办案模式,切实提升复议专业化、透明度和公信力。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效能,完善对复议决定及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探索开展办案考核管理工作。
三、强化行业专项治理,完善法律服务监管责任体系
一要严格律师行业监管责任。持续推进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律师服务收费,健全律师惩戒机制。完善律师行业评级评价,实施律师职业素养综合评价工程,搭建律师职业大数据分析平台,形成客观公正的律师职业素养综合评价模式。完善律师行业诚信档案,发挥信用评价体系机制作用,引导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
二要严格公证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的常态化监管,健全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诚信档案,推行“当场评价”“随单评价”等方式,实现当事人对公证服务“一事一评”。强化公证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公证质量评估检查、公证投诉处理,常态化开展公证质量评估检查。
三要严格仲裁行业监管责任。建立仲裁员信息披露、首席仲裁员选定等仲裁组织规范化制度,完善仲裁核阅、质量评查等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和规范仲裁机构备案、变更登记、换届等工作,依托省仲裁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加强对仲裁机构、人员、案件的信息归集、数据分析、指导监督,探索推动与法院建立撤销仲裁、不予执行仲裁案件的联合评查机制。
四要严格鉴定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加强委托、收费、涉保鉴定等行为监管和信用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完善司法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实施资质认定工作,严格准入考核评审,推进能力验证常态化,切实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
四、强化数字改革赋能,完善执法责任落实支撑体系
一要加快落实“智慧监狱”建设责任。积极建设“浙江监狱数据驾驶舱”,深入推进“减假暂”案件办理综合集成改革、深化“情指行”一体化综合集成改革、修心教育“五个一”综合集成改革等数字法治多跨场景应用建设;深入推进物联网平台建设,持续实施“掌上警务”战略,试点开展监狱综合执法办案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定责—明责—履责—考责—追责”的执法管理闭环。
二要加快落实“智慧矫正”建设责任。完善社区矫正一体化办案平台,加快推进智慧矫正基础应用,开展社区矫正与“雪亮工程”“公安天眼”“城市大脑”等平台场景化多业务协同,推动形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智能应用、信息共享的“智慧矫正”建设新模式。继续推进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我省所有县(市、区)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全覆盖。
三要加快落实“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责任。加强“一站式”平台集成,完善以12348浙江法网为统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发特色应用小程序。加强“一件事”服务供给,优化提升我要问、我要查、我要学、我要办、我要评等便民服务。加强“一体化”智能监管,优化统一赋码、数据归集、值班监控、工单转办、办件督办、异常件智能预警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