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实践行“八八战略” 奋力打造“重要窗口” 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在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报告和结束时的讲话
浙江省委书记 袁家军
去年春天,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赋予我省“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定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核心任务,是扛起“五大历史使命”的总牵引。在即将迎来建党百年华诞、宣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光荣使命,为新发展阶段浙江的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和现代化先行注入了强劲动力。
一、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篇章,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理论新境界,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中央《意见》阐明了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战略意图,明确了示范区的顶层设计。推动共同富裕是实施“八八战略”的重大主题、打造“重要窗口”的鲜明标志,与习近平总书记一直以来对浙江工作的要求是一脉相承、递进升华的。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路子奋勇前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责任、坚决完成任务。
1.深刻理解共同富裕的划时代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自古以来我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共同富裕是我们百年大党接续奋斗的根本动力和重大历史使命,是中华民族几千年孜孜以求的美好梦想,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新的壮举。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在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后,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把共同富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将迎来新的更大发展,必将为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世界社会主义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人类文明发展史上都具有重大意义。
2.深刻理解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和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从马克思主义理论高度,深刻阐明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和本质要求。中央《意见》明确,共同富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要深刻认识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是对西方现代化和福利社会的一种超越;共同富裕是普遍富裕基础上的差别富裕,不是同等富裕、同步富裕,更不是均贫富、杀富济贫;共同富裕是以高质量发展为基石的共同富裕,是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是效率与公平、发展与共享的辩证统一;共同富裕是“五位一体”的全面跃升,既包括物质富裕,又涵盖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方方面面;共同富裕是共建共治共享的共同富裕,不能靠政府大包大揽,必须依靠全体人民共同奋斗。
3.深刻理解共同富裕的目标任务和实现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既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并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到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的分阶段目标安排;提出要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能吊高胃口,不能搞“过头事”等,既提出了“过河”的任务,也解决了通往共同富裕“桥”与“船”的问题。我们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建设目标、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谋划实施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抓手,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脚踏实地,久久为功,率先走出具有普遍意义的共同富裕新路子。
二、准确把握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内涵特征
共同富裕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一场深刻社会变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一种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建设示范区,就是要在浙江大地率先展现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基本图景,以浙江的先行探索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探路。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拓展深化对共同富裕社会形态的认识理解,推动示范区建设始终朝着正确方向探路前行。
1.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向更高阶段的社会形态。这是共同富裕社会形态的政治属性,也是本质特征。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走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之路。我们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率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向更高阶段迈进、量变到质变跃升的标志性成果。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这是充满生机活力的阶梯式递进、渐进式发展的过程。对标现代化、迈向现代化、引领现代化,在新的基础上由新的量变积累引起新的部分质变,推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日益接近共同富裕美好社会质的飞跃。这是从低层次共同富裕向高层次共同富裕跃升的过程。顺应时代的发展、群众的期盼和生产力的进步,发挥基础优势、拓展潜力空间,逐步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提升共同富裕标准和美好生活品质,一个阶段接着一个阶段持续推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这是从局部共同富裕到整体共同富裕拓展的过程。示范区建设就是要先行先试,率先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以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文化创新成果,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2.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是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与共同富裕相互促进、螺旋上升的社会形态。共同富裕既需要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效率,又要防止两极分化、促进和维护公平,这是共同富裕社会形态的基本属性。我们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的跑道上率先推动共同富裕,推动效率与公平实现新的平衡。一方面,要树立全面的效率观。创新驱动发展,构建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协调共进、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优化互促的良性循环,同时以共同富裕进一步激发经济活力创新力竞争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实现新的更大发展,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要全方位促进公平。完善包括机会公平在内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优化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让发展更平衡,让发展机会更加均等、发展成果人人共享,提升发展公平性、有效性、协同性,形成效率与公平、发展与共享有机统一的富裕图景。
3.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是社会结构更优化、体制机制更完善的社会形态。共同富裕不仅是社会发展概念,更是一场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为标志的社会变革。核心在于通过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数字化与绿色低碳的融合聚变,创造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和核心驱动力,推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深刻变革。一是形成区域一体化新格局。加强省域统筹,以发展型政策为主,加快基础设施特别是新型基础设施一体化,推动欠发达地区构建数字化与绿色发展相融合的生态经济体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迈向更高水平,超越西方福利社会、实现持续共富。二是形成城乡新格局。数字赋能城乡高质量融合,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构建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三是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采取系统性改革发展举措,推动收入分配格局优化取得实质性进展,显著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包容性发展。四是形成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的新机制。推动政策、规则和制度重塑,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更好发挥社会、企业、个人作用,增添持续缩小“三大差距”的新动力,形成全域一体、全面提升、全民富裕的均衡图景。
三、明确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目标任务
按照“每年有新突破、5年有大进展、15年基本建成”的安排压茬推进,滚动制定五年实施方案,迭代深化目标任务,率先推动共同富裕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形成阶段性标志性成果、普遍性经验,蹄疾步稳向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目标迈进,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创造性贡献。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细化落实中央《意见》精神,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四率先三美”主要目标和“七个方面先行示范”主要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示范区建设的路线图、任务书。到2025年的主要目标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3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万元,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3.3%,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2万元/人,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0%,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到17.74平方米/万元,规上工业亩均税收提高到37万元,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目标。持续缩小“三大差距”方面,地区人均GDP最高最低倍差缩小到2.1以内,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倍差缩小到1.55以内,山区26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省平均之比提高到74.5%;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75%,3个“1小时交通圈”人口覆盖率超过95%,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超过85%;劳动报酬占GDP比重提高到51%,居民人均收入与人均生产总值之比提高到53.5%,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到80%、20—60万元的群体比例力争达到45%。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方面,基本建成学前教育、公共卫生、养老照料、体育健身等“15分钟公共服务圈”,每千人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提高到4.5个,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以上,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提高到35%,人均预期寿命超过80岁,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3人,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5人,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3%。精神文明和社会进步方面,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4350平方米,居民综合阅读率达到92.5%,文明好习惯养成实现率达到90%,社会诚信度达到96%,国民体质合格率超过94.5%。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85%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提高到95%以上,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累计完成500个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所有设区市和6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无废城市”,建成全国“无废示范省”;提前2年完成国家治塑各项目标任务,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森林覆盖率达到61.5%,重点生物物种保护率达到95%,城市步行10分钟可达公园绿地。社会和谐和睦方面,党建统领整体智治实现率大幅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度超过97.5%,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小于0.01人/亿元,万人成讼率低于80件/万人,律师万人比提高到5.2人。
展望2035年,主要目标是,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率先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争取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实现全省域一体化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山区、乡村成为全省乃至全国人民向往之地;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中等收入群体比例达到60%,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更加优化。实现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建成文明和谐美丽家园,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法治浙江、平安浙江、清廉浙江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基本场景、基本规则全面推行,形成更加完善的共同富裕制度体系。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大幕已经拉开。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唯实惟先、善作善成,努力在新的赶考之路上走在前列,为全国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