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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邯郸市魏县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5人公告

华图教育 2021-08-31 21:08

魏县2021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优化我县科级领导班子结构,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公开选拔5名县直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团县委副书记1名;

2、县妇联副主席1名;

3、县信访局副局长1名;

4、重点项目办主任1名;

5、产业招商促进中心副主任1名。

二、选拔的资格条件

(一)团县委副书记、妇联副主席、信访局副局长人选选拔的资格条件

除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比较高;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作风扎实;

3.具有魏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干部;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团县委副书记1991年1月以后出生,男女不限;妇联副主席、信访局副局长1986年1月以后出生,妇联副主席要求女性,信访局副局长要求男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6.任一级科员累计满三年,或任四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7.中共党员;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产业招商促进中心副主任、重点项目办主任人选选拔的资格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河北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比较高;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作风扎实;

3.具有魏县全额事业编制或行政编制身份的在编在岗干部(不含学校教师、医院医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1986年1月以后出生,要求男性;

6.纳入事业编制4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7.中共党员;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任职试用期未满或服务基层年限未满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委监委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拔程序及要求

1.发布公告。2021年8月31日-9月5日,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在魏县党政网、魏县党建网等有关媒体发布公告,公布选拔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方法、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等内容。同时向各单位下发书面通知进行宣传发动。

2.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工作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在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县委县政府综合楼4楼404房间),报名时间为9月6日—10日(上午8:30—12:3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本人近期2寸蓝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8张;(3)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4)签具《承诺书》(见附件3)。报名材料(不含证件、证书原件)不予退还,不接受电话和函件报名。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着重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身份、工作及任职经历、奖惩等情况,并征求纪委监委、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意见。所有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4.开考比例。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职数10:1的比例开考,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职数的比例不足10:1,经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达不到5:1比例要求的,则相应核减公选职数。

5.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限时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6.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5: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魏县党建网上予以公布。

7.面试。主要对应试人员的政治立场、应变能力、答辩质量、精神气质、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面试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8.成绩计算。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名。

9.测评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选拔职位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测评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测评考察综合素质,重点测评考察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及在工作中的实际表现。考察期间遇有影响提拔使用的情形,取消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为扩大县委选人用人视野,用足用好公开选拔成果,对参加测评考察但未被提拔使用的干部,由县委组织部纳入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

10.研究通过。县委组织部对考察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提交县委五人小组会按照1:1比例确定选拔任用人选,报市委组织沟通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

11.任前公示。对拟任用(或提名)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对象如被查实存在影响使用的情形,取消其选拔任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12.任用。经公示合格的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提名)手续。

四、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组织领导,确保选拔公开公平公正,县委成立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公开选拔工作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分工,制定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办法,确保选拔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做到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负责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积极报名并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本次公开选拔不收取报名费,所需费用由县委组织部向县财政申请专项经费列支。本次公开选拔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参考教材。

2021年8月31日

 

附件:附1魏县2021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x

 

附2魏县2021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考承诺书.docx

 

附件3魏县2021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附件4-魏县2021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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