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县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制)。
二、选调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组织选调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人员主要从事建筑消防相关工作,选调范围确定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教师、医生、服务期内人员除外)中财政全额供养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可靠,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建筑消防、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给水排水、采暖等建筑类相关专业及退伍军人优先;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问题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文稿写作,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类软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录用或任职使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和方法
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30日至9月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填写及提供下列资料:1.《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人员编制管理卡》复印件;4.近期2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5.参加工作分配文件及转正定级文件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住建局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确定笔试人员。笔试开考比例为1:3。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统一考试(笔试、面试)及组织考察
总分100分,笔试、面试占比为6:4,考察不占分值。进入面试的比例为1:1.5,即进入面试的人员至少达到3人。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采取闭卷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采取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取平均分为面试者最后得分,分数现场公布,面试者签字确认;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五)选调人员确定及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笔试、面试及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取2名,经公示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组织保障
(一)为了加强对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住建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选调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实施。
(二)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在选调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自觉遵守选调工作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组织讨论等情况,对违反纪律的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报名地址:康县城关镇南街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联 系 人:袁汝鸿 15193989445
单位电话:0939—5121384
附件: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