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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画院选调中国画油画创作专业4人

华图教育 2021-06-20 14:55

甘肃画院公开选调中国画、油画创作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公告

 

甘肃画院隶属于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管理,为公益一类文化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全额拨款,主要承担甘肃省专业美术书法创作、研究、展览和培训工作。根据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决定,为甘肃画院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中国画、油画创作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做好选调工作。

二、选调人数

计划选调4名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其中中国画创作人员3名,油画创作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

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年龄50岁(1970年6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勤奋敬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四)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以上三项条件必须满足两项),具有较强的理论修养和学术研究能力,有专业学术论文发表,愿意为甘肃画院的建设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五)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选调: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1.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审核,现场报名与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凡符合选调条件和选调范围,有意愿到甘肃画院工作的人员,下载并填写《2021年甘肃画院公开选调中国画、油画创作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及任免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邮箱报名人员须将盖章后的《报名表》制作成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gshuayuan@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选调(例如:张××+选调)。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7月2日,共15天。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兰州市城关区职工大厦612房间(甘肃画院过渡期办公地点)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调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核。由甘肃画院根据公告要求和选调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领取《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由本人签字领取)。可于2021年7月5日9∶00至7月16日18∶00以前到兰州市城关区职工大厦612房间(甘肃画院过渡期办公地点),带近期正面免冠2吋证件照(彩照蓝底)2张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交代表个人最高创作水平的高清晰彩色冲洗纸质照片(10吋以上)2张(作品照片上落款和印章冲洗照片时须打马赛克,未进行处理者视为无效材料,后果自负)、近五年发表的论文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美协会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六、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资格评分(满分10分,计入总成绩)

对考生获奖情况、创作能力、理论研究、职称资格情况等方面进行资格评分。

(二)专业技能考试(实行百分制,按60%计入总成绩)

1.科目。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技能考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科目为规定题材美术创作或写生、速写。

2.时间:2021年7月17日上午8:30—11:30 。

按照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考岗位选调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不足3:1的由省文旅厅商选调单位划定最低控制线,在专业技能考试前书面通知报考人员。地点以《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选调计划与参加专业知识考试人数1:3比例,按照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要求比例的,按达到最低控制线全部合格复审。

复审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3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复审地点:兰州市城关区职工大厦612房间(甘肃画院过渡期办公地点)

复审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所在单位审核盖章)。②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核盖章)。③近期正面免冠2吋证件照(彩照蓝底)4张。④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核盖章)。⑤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及是否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证明材料(原件)。⑥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核盖章)。⑦《2021年甘肃画院公开选调中国画、油画创作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所在单位审核盖章)。⑧发表论文刊物(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选调人员领取《专业知识考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资格复审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不予通过。考试时间及地点见《专业知识考试通知书》。

(四)专业知识考试(实行百分制,按30%计入总成绩)

参加考试人选按照该岗位参加考试人数与报考岗位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依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达不到3:1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试前书面通知报考者。

在制定疫情防控预案,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和要求前提下,组织专业知识考试。

报考人员须携带《专业知识考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专业知识考试时间地点见考试通知书。

专业知识考试采取结构化形式,委托第三方命题。重点测试考生从事选调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考试成绩当场公布,由本人签字确认。专业知识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总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资格评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6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3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顺序;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照资格评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资格评分成绩也为并列的,按照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仍为并列的加试面试,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

总成绩(资格评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在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

七、选调录用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照报考岗位选调计划数,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予选调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

考察中发现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按不予选调处理。

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审批

公示结束后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经选调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调动审批手续。选调单位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根据甘肃画院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八、其他相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

1.考生从报名开始至本次公开选调集中考试工作结束,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如实登记。体温异常的要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故意隐瞒、造成疫情防控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2.健康码“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3.考试当天,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37.3℃的,需现场进行复测。对于连续3次测温≥37.3℃的考生,工作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疾控部门报告予以妥善处置,不再安排该生参加考试。

以上疫情防控措施与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最新部署要求不一致的,按全省统一规定执行。

(二)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组织实施。

资格审核电话:0931—8859976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监督指导电话:0931—8411203 0931—8856770

附件:1.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岗位列表(点击下载)

2.甘肃画院公开选调人员考评量分表(点击下载)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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