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部门干部人事处∶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省委组织部机关选调优秀公务员的通知》要求,省委组织部机关拟选调25名优秀公务员,为做好推荐报名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参加工作3年以上的长春市专业选调生;参加工作5年以上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驻村3年以上的优秀第一书记;市、县(市)区两级党委组织部门的优秀年轻干部;组织掌握的乡科级优秀年轻干部;在省委组织部挂职(含借调)6个月以上的干部。
二、资格条件
除必须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现为一级科员职级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
4.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正科级以下职务、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四级调研员职级;
5.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应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且符合转任有关规定;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8.身体健康;
9.与中管干部、省管干部和省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
工作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7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审核(组织推荐)+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调入"等步骤进行。
1.报名审核(组织推荐)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部门采取适当方式,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给本地区本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选调生、大学生村官、驻村第一书记和优秀年轻干部,包括已调出但在省内工作的上述人员。其中,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的优秀年轻干部和县(市)区本级掌握的乡科级优秀年轻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推荐,该两类推荐报名人数各不少于1人;各开发区掌握的乡科级优秀年轻干部由各地区党群工作部推荐,人数自行掌握;市直各部门掌握的乡科级优秀年轻干部由各部门干部人事处推荐,人数自行掌握;经部门推荐人员须征得本人意见。
个人报名人员和各部门推荐人员,需填写《省委组织部选调优秀公务员报名表》和《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并发送至邮箱zzb88776867@126.com。报名截止时间为∶ 6月18日(星期五)下班前。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省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和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其中推荐人选由市委组织部进行初审。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情况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报名后,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通畅,省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将就审核资格结果等情况通知本人。
2.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不设定具体考试范围,不明确具体考试方式,不指定考试辅导资料。面试在笔试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
笔试时间为6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地点为吉林省委党校教学综合楼。6月30日(星期三)17∶00前,通知进入面试人员以及面试时间地点。
3.体检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 2的比例进行差额体检和考察。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体检和考察。
4.试用调入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在省委组织部机关试用3个月,原工作关系不变; 试用合格的,经部务会议研究并公示,正式办理调入手续。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部门干部人事处要高度重视此次选调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使本通知精神做到应知尽知,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2.严肃工作纪律。坚持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选调工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测试方式、考试内容和具体成绩不对外公布,严禁个人或者委托他人问询相关信息。在选调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3.落实防疫要求。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需在近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提供3日内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并现场扫码测温,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选调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 0431-88776867
附件∶
1.省委组织部选调优秀公务员报名表
2.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