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连城县委组织部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向全县公开遴选在编在岗参公事业编制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1名参公事业编制和1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如下:
1.县干部档案管理室工作人员从我县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岗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中遴选。二、遴选范围
2.县人才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从我县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中遴选。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岗敬业;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身心素质过硬;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报考连城县干部档案管理室(参公)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6月3日以后出生);报考连城县党员服务中心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3日以后出生);
7.符合回避等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或新进入(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4日至6月10日工作日。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2021年连城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连城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连城县新莲巷23号);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0597-892283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审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和同意报考意见,以及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初审合格人员将在2021年6月11日前发送考试通知。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在遴选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报有关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
1.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少于30人(含),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报名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正常开考,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比例1:1确定录用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2.笔试主要考查遴选报名人员的相关知识水平和写作能力,总分100分。
3.若需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重点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应变能力以及职位(岗位)所具备的相应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4.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按各岗位成绩高低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名次。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对象名次。
2.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和实绩以及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凡是能岗不适、人岗不适的,取消遴选资格。
3.严格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取消遴选资格。因上诉原因取消遴选资格的,报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依次递补对象。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连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调动等手续。
3.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4.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连城县委组织部负责,县人社局指导,县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纪律的,严肃查处。
(二)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遴选人员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连城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连城县委组织部办公室0597-8922831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97-8921899
附件:2021年连城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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