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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荔城区第二批大学生联络员20人

华图教育 2020-11-21 14:38

关于选聘荔城区第二批在外莆籍大学生联络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深入实施“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荔政综〔2020〕37号)关于“组建新一轮莆籍大学生联络员队伍,开展政策宣传、对接见习实习等工作,引导莆籍在外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的要求。现就选聘荔城区第二批在外莆籍大学生联络员工作发布以下公告:

一、选聘对象、数量

1.对象:

莆田户籍或生源地为莆田的且与我区产业集群匹配度高的高等院校、高职院校等的在校大学生。其中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以及省内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优先选聘。

2.数量:本批在外莆籍大学生联络员队伍人数为20人,原则上每所学校仅选聘1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乐于服务我区在外求学的大学生;

(3)热心参与我区就业创业及人才引进政策宣传活动;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具体工作;

(5)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良者优先;

(6)担任院校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者优先;

(7)性格开朗,具备较强责任心和沟通能力者优先;

(8)有我区企业校园大使任职经验的同学优先;

(9)荔城户籍或生源者优先。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1日至2020年12月6日止。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hxrclc@126.com提交报名材料,邮件名字格式为“2020年荔城区联络员申请+学校名称+姓名”。

3.报名材料:《在外莆籍大学生联络员申请表》(见附件1)、《在外莆籍大学生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2)、个人3分钟以内自我介绍短视频、有效期内身份证、学生证等身份证明材料扫描版。其中福建省外院校需5名及以上、福建省内院校需10名及以上莆籍在校生联名推荐并签字确认。

四、审核

由莆田市荔城区劳动就业中心、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莆田分部荔城工作站依据聘用条件进行审查,择优聘用。

五、公示

拟聘人选经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专栏(http://www.ptlc.gov.cn/)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http://pt.hxrc.com)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任为荔城区第二批在外莆籍大学生联络员。

六、聘用

1.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签订聘任合同;

2.每位联络员聘期为一年。

七、考核

1.督查考核采取书面督查考核和现场督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联络员的考核情况将作为工作补助、评比奖励的重要依据,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福利待遇

1.联络员个人工作补助经费800元/月;

2.每年评选一次“荔城区优秀联络员”,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资金;

3.联络员享受莆田(海峡)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窗口提供的毕业生报到、求职登记、档案寄存、人事代理、就业推荐、职称评审一条龙服务;

4.联络员可获得联络员证书、海峡人才卡;

5.联络员毕业后可优先推荐莆田市荔城区及其他县区的知名企业竞聘。

九、其他事项

1.应聘大学生应实事求是,确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靠,一旦发现伪造、涂改资料等虚假现象,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选聘流程相关公告均会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专栏(http://www.ptlc.gov.cn/)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http://pt.hxrc.com)上予以公布,请应聘大学生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3.如须咨询与本次公开选聘有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594-6903996,联系人:许女士;

4.本次公开选聘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附件: 1.《在外莆籍大学生联络员申请表》

2.《在外莆籍大学生联络员推荐表》

莆田市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在外莆籍大学生联络员申请表.doc

附件2.在外莆籍大学生联络员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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