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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平凉市崆峒区区直部门(单位)公开选调44人公告

华图教育 2021-06-02 13:58

为适应工作发展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平凉市崆峒区区直部门(单位)干部调配工作办法(试行)》,结合工作需要,计划为区纪委监委等19个部门(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干部4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计划为区纪委监委等19个部门(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干部44名,详见《2021年崆峒区区直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简表》(附件1)。

二、范围条件

本次选调范围为:区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岗事业干部(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干部仅限报考区委党校和区特殊药物治疗服务中心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调配,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工作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基本条件;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6.符合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简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在服务期内的各类项目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9日至11日,共3个工作日,每天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平凉市崆峒区鸿远大厦10楼(1014室)。

3.携带资料: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崆峒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有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一份);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报名人员“三龄两历一身份”、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盖章。

(二)笔试及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之比),不足3:1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职位。取消选调职位的,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6月18日18:00前持本人身份证前来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区委党校选调岗位面试采取试讲与回答问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的60%与加分项的和(011岗位按笔试成绩的50%与加分项的和)由高到低1.5:1的比例确定。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共同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项+面试成绩×40%;区委党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项+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试中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最终成绩。总成绩末尾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调,不再增加选调计划。

加分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享受以下加分项,不同类加分项可累加,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

1.自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奖励的加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奖励的加3分;获得区委、区政府奖励的加2分(同级别奖项不累加,不同级别奖项只计最高奖项)。

2.报考人员为现役军人配偶的加5分。

3.报考特殊药物治疗服务中心019岗位的,根据2020年度诊疗量予以相应加分。个人年诊疗量高于全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诊疗量平均水平(平均诊疗量为1000例)的给予加分。高于平均诊疗量200例的加1分、400例的加2分、600例的加3分、800例的加4分、1000例及以上加5分。本项最高加分不得超过5分。

(四)考察对象确定

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崆峒区人民政府网站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分别征求区纪委、区信访局、市公安局崆峒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对考察对象的意见。

(五)组织考察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联合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审查档案和实地调查等方式,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养、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填写计划生育审核表),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如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选调的问题,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选调资格,按该岗位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人选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总成绩,综合组织考察情况,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试用人选(若入围人选有自愿放弃等情况,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崆峒区人民政府网站对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工作试用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通知选调试用人员到选调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

(八)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形成试用干部试用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对试用合格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疫情防控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位考生安全健康,请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进入考点前,主动出示本人

防疫信息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2.为避免影响考试,有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

生,返崆参加考试时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有低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参加考试;

3.考生在考前应自行打印并签署《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

诺书》(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公开选调工作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3.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联系电话:

0933—8216359(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0933—8352180(区人社局人事管理股)

附件:

1.《2021年崆峒区区直部门(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简表》.xls

2.《2021年崆峒区区直部门(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2021年崆峒区区直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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