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浙江省作为粮食主销区,粮食自给率低,对外依存度高,进口粮食对于保证浙江省粮食供应,稳定物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进口粮是初级农产品,从进口到加工,储存时间长,中间环节多,为有效控制进口粮的质量安全和预防疫情发生,需要对其进行全过程管理。因此,《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粮食风险控制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15号)在浙江省正式发布。
二、【解读分析】
主要内容:第一,规范进口粮食接卸口岸的建设与管理。各地区应结合现代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所,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并督促进境粮食指定口岸加强接卸、储存、运输等环节防疫设施及技术能力,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第二,严格控制进口粮食调运加工环节。强化进口粮食的流向管理,加强进口储备粮的计划管理和储存、中转仓库的监督管理,督促进口企业严格执行进口储备粮的入库、出库管理制度。第三,健全进口粮食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对外来有害生物联合监测、铲除,协调安全风险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督促进口商建立和完善疫情监测系统,配合开展对口岸、加工厂、储存库及周边地区的外来有害生物监测,落实不合格食品召回等措施。第四,加强对进口食品安全风险的监管。要加强对进口粮食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巡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进口粮食的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