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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遴选政策理论】黑龙江省出台意见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华图教育 2021-05-11 11:54

一、【资料背景】

农作物种质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战略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和现代种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近日,黑龙江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有效保护和促进农业种质资源的高效利用。

二、【解读分析】

《意见》强调,要建立完善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实行省、市、县三级管理,形成上下联动、上下联动的保护机制。我们将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承担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任务,构建政府主导、科研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的保护网络。要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具有科研开发能力的种业骨干企业的优势,加强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基础理论、关键技术的研究,拓展重要资源的研究,创新创制。构建专业、智能的资源鉴定评估和基因挖掘平台。构建种质资源评价技术体系,深入挖掘优良种质、优良基因,建立分子指纹图谱库,强化育种创新基础,科学保护和有效利用农业种质资源。建议合理开发资源,完善种业创新技术体系,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进程。深化种业科研人员和科研成果权益等制度改革,鼓励科研院所进行资源创新和技术服务,支持重要创新种质资源上市交易、作价入股。扶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和科研单位开展种质资源收集、鉴定和创新,突出寒地黑土和高寒冷水特色,鼓励支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重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培育以发展地方特色品种为主的种子企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系统完整、科学高效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基本完成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的采集与保护,有效开展深入鉴定评估和综合开发利用,创新利用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建立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省级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实现遗传资源鉴定与评价数据共享。我们要努力在2035年建立一个系统完善、科学高效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并建立一个资源深度鉴定与评价体系,使全省农业种质资源的保护、评价、创新与利用全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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