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相关省(区、市)政府对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的下放。省委、省政府于2020年2月24日发布了《关于支持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20〕10号),提出了支持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八项政策,该意见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明文规定不能下放的事项外,所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都要下放到贵安新区。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贵安新区的支持政策,加快实施五年“强省会”战略,经研究,省人民政府决定将一批省级行政管理事项下放给贵安新区。
二、【解读分析】
就事项类型而言,主要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八大类,其中,行政处罚事项63个,占下放事项总数的51.2%,行政许可事项35个,占下放事项总数的28.5%。就下放方式而言,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一是由省相关部门直接下放新区组织实施,二是由省相关部门委托新区组织实施,直接下放方式95种,委托下放方式28种。在承接实施主体方面,贵安新区5个部门分别承接实施项目36项,贵阳市7个部门分别承接实施项目87项。贵安新区行政管理事项下放后,将进一步增强新区经济管理的自主权,提高审批服务的效率,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保证措施:第一,加强业务指导。在行政管理事项下放后,省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加大对具体承接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主动到贵安新区开展服务,加强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确保政策落到实处。第二,制定承接方案。贵阳市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承接方案,对直接下放的事项,由贵阳市、贵安新区相关部门具体承接实施;对委托下放的事项,由省有关单位与具体承接部门签订《委托事项委托书》,对委托事项的范围、权限、方式、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委托事项的期限等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确保行政管理事项全部实现有效承接。第三,适时开展评估工作。省级相关部门、贵阳市和贵安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对下放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成效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考核,适时组织承接事项落实情况的考核,不断调整和优化实施程序,不断提高管理效能,推动贵安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